光洋科虧損案目前由台南市調查處偵辦,案由分別是今年三月底的員工盜賣450公斤黃金案,及公司管理階層自述的財務報表不實案。檢調表示,該公司前實體交易課許姓課長以黃金買賣賺價差作為手段,盜用公司黃金,後因缺口無法彌補而曝光,該案已完成偵察;至於公司幹部自述財務報表不實部分,檢調將著手偵辦釐清。
光洋科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李賀、財務主管及會計主管暨發言人陳裕明,及監察人陳美玲(陳李賀胞妹)今天由律師陪同,持自首狀到台南市調查處說明公司虧損狀況,他們坦誠公司財務報表不實,分別是先前從2011年以不當會計作法的17億元跟存貨跌價虧損的11億元,總共是28億元。
台南市調查處副主任李明印說,陳李賀等人自述公司虧損案情,調查員已完成筆錄,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因該公司今年三月底曾經控告前實體交易課許姓女課長盜賣黃金案,調查員報告承辦檢察官蔡明達,決定由他併案承辦光洋科負責人陳李賀的報表不實案。
至於光洋科先前爆發的幹部盜賣黃金案件,是今年三月底爆發,該公司實體交易課長許姓女子(33歲)涉嫌從去年七、八月間利用其負責對外操作實體貴金屬交易買賣之便,自行在香港設立境外公司,把三個月後原要交給客戶的黃金,先行領出,由境外公司販售,待期限到達前買回黃金,交貨給公司交易的客戶。
李明印說,許姓女子是英國倫敦大學財經碩士,她構思的黃金買賣價差,的確賺取好處,不料去年十月間,國際黃金價格大跌,許女的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她無法處理,去年十一月底辭職走人,但當時光洋科管理階層並不知道許姓女子盜賣黃金。
今年二月初,許女良心不安,電話告知陳李賀在當月底有一筆黃金無法出貨給客戶,公司追查後,發現有450公斤黃金的缺口,追問許女才知道盜賣黃金情事,許女自知無法卸責,今年三月底向台中地檢署自首,光洋科也在同時間委託律師向台南市調查處告發許女,經台中、台南檢方協調後,全案由台南地檢署主導偵辦。(辛啟松/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