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於今年(105)年2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申報取得股價指數選擇權與股票選擇權交易許可(Class Relief)。
往後台灣期貨商在符合美國法令規範下,得經由美國註冊經紀商/自營商(registered broker-dealers)在美國境內向符合一定資格之經紀商/自營商及機構投資人(Eligible Broker-Dealer/Eligible Institution)主動行銷推廣期交所商品。
像是台指選擇權(TXO),以及去年12月甫上市之ETF選擇權等股價指數選擇權與股票選擇權商品,期交所指出,未來可進一步將台灣期貨商品推向美國交易人,擴大台灣期貨市場觸角,提升外資參與度。
本次SEC之交易許可是期交所繼93年至100年間獲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核發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電子期貨、金融期貨、櫃買期貨、非金電期貨等6項期貨商品之交易許可後,再次獲得美國主管機關之交易許可。
美國境內機構投資人可從事台灣期貨商品可更加多元化,加上近期台灣期貨巿場表現亮麗,繼103年創下2.2億口交易量的新高,104年交易量逾2.6億口,再度刷年度新高,已持續吸引國際目光,對於開發美國巿場交易人將有相當助益,此亦可再提升台灣期貨市場與世界接軌及國際化程度。
期貨商赴美向美國地區投資人推廣本公司股價指數選擇權與股票選擇權商品,應符合美國推廣相關法令規定,為此,期交所將規劃於近期就重要應注意事項對期貨商舉辦說明會。在期交所的努力下,外資參與比重自103年的9.5%提升至104年12%,於取得該項許可後,期交所將持續辦理各項國際宣傳推廣活動,為台灣期貨巿場再創新局。(林韋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