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鬼的律師是遠東人」 中石化不姑息

出版時間 2015/10/30
圖為中石化前總經理蔡錫津。資料照片
圖為中石化前總經理蔡錫津。資料照片

中石化今天針對檢調搜索合聯化學,並約談中石化前總座蔡錫津等人,發表強烈聲明,強調此案是公司內部稽查時發現,並將證據移送苗栗地檢署,中石化強調,將依法追究,絕不姑息。

據了解,相關涉案人包括中石化前總經理蔡錫津(現任東聯總經理)、前總經理室經理陳錦佩、前頭份廠廠長劉耀隆及前技術發展部協理張英世等,昨均遭檢調約談,惟中石化明基於個資法,並未在聲明全文中揭露相關人等全名。

記者會上,中石化副總余建松被問及是否能確定內鬼與東聯有關,余建松語態保留,僅表示:「目前只看到一個現象,每次幫蔡總(蔡錫津)出庭的律師是遠東集團的一位楊曉邦律師。」但其他細節及證據,強調保持沉默、盼檢調能進一步查核。(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以下為聲明全文:
針對檢調單位於2015年10月29日搜索合○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等6處所並約談本公司前總經理蔡○○等8人一事,本公司聲明如下: 1)本公司前進行內部稽查發現前總經理蔡○○、總經理室經理陳○○及前廠長劉○○、前協理張○○等人有擅自不法重製本公司營業秘密,並有不法使用之重大疑慮,遂檢具證據資料移請苗栗地檢署偵辦,並經苗栗地檢署發交苗栗縣調查站查辦,後經苗栗地檢署指揮苗栗縣調查站進行搜索,並約談蔡○○、陳○○、張○○、劉○○等人到案。

2)對於苗栗地檢署暨苗栗縣調查站調查人員戮力偵辦以防免本公司之營業秘密遭受不法使用等節,本公司至為感謝,亦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以保障全體股東之權利。事實上,本公司設有技術文件管理程序,對於營業秘密之保護相當完整,故本公司前發現蔡○○、陳○○、張○○、劉○○等人涉嫌不法重製營業秘密之時,隨即逐一清查比對電磁資料,並查認蔡○○、陳○○、劉○○、張○○等人與其他訴外人利用香港商身分購置合聯化學公司,有擅自將本公司研發、製程及具體成果等重要營業機密作不法利用,或洩漏於第三方有嚴重侵害本公司相關權益之重大疑慮,故積極配合檢察官及調查人員偵辦,並經檢調人員鼎力協助而於進行搜索,查認屬實。

3)本公司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營業秘密,前於國營時代即恪遵與國外廠商技術授權合約,制訂公司機密資料管理機制,並設置多項保密措施及作業程序,且已取得國內外第三公正單位認證,以控管公司營業機密資料文件。並且本公司積極對公司全體人員進行保密教育訓練,定期稽核並向董事會提出改進報告。此次蒙苗栗地檢署指揮苗栗縣調查站偵辦查獲重大營業秘密外洩案件,有助於我國之公司營業秘密保護及技術管理 流程之改善。

4)本公司一向將「道德誠信」視為核心價值與經營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並全力支持國家「企業肅貪」的政策。在此要求全體同仁以此為戒,切勿以身試法,若有違反道德誠信或損害股東權益之情事,不論層級,本公司必當採積極的態度與作為,依法追究,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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