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地政司今表示,將加強查核跨足銷售海外不動產房仲業者。路透
交易糾紛頻傳,被諷為「台北看天下」的海外不動產買賣,終於受到官方注意。內政部地政司今指出,房仲業者從事海外不動產仲介業務,應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等規定。其中「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範房仲業者的重要業務責任包括:不得收取差價、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等,違者,地方主管機關可依規定裁處6~30萬元罰鍰。
「消費者保護法」則規範業者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的資訊,並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至於房仲業者的廣告如有不實,可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查處,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詹宜軒/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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