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砂屋住戶談不攏 都更處無法可幫

出版時間 2015/03/07
住戶說,上個月明園大廈側邊外牆磁磚掉了一大塊,萬幸沒有人員損傷。陳書榕攝
住戶說,上個月明園大廈側邊外牆磁磚掉了一大塊,萬幸沒有人員損傷。陳書榕攝

想都更,談不攏,台北市內湖區明園大廈為列管在案的海砂屋,住戶賀先生爆料投訴,因眾人意見紛歧,導致更新過程牛步,現在容積獎勵限縮在即,住戶急如星火,台北市都更處卻無法可幫,都更戶只得自力救濟。明園大廈為31年老屋,2006年被台北市政府登錄為列管海砂屋,分類為「須拆除重建」,顯見其有明顯的居住安全危險,據住戶表示,該大廈不只外牆剝落嚴重,住家內部的天花板、牆面都有明顯剝落痕跡,住起來實在讓人膽戰心驚。
 
北市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指出,明園大廈適用於2000年通過《海砂屋善後處理準則》,因此依法必須在5年內申請建照完成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的報核,就可完整取得30%容積補助,若無,則逐年遞減5%,最低則會到10%,邱英哲指出,以明園大廈來看,今年7月30日是最後期限,否則就會依準則扣減。
 
而目前為現任都更理事會理事的顏先生則回應,都更過程住戶應團結一心,但理事會開會、出席率以及公布資訊不夠透明等,使得住戶相互猜忌放話,甚至有派成員主張合建,眼下連要怎麼建、找誰建,大家都沒有共識。
 
至於為何公部門極力推行都更,卻在民眾遭遇整合困難時卻無法可幫?台北市都更處副處長簡裕榮解釋,由於明園屬私有財產,公部門本就毫無立場介入協調糾紛,只能給予法規諮詢協助,而至於理事會沒有作為,根據《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第20條規定,若理事會有侵害團體利益之情事,依法只要有5分之1以上的會員連署請求,發函至主管機關,就可強制召開會員大會,處理理事解任或改選問題,簡裕榮強調,都更過程最困難的即是人事,望住戶能團結一致,優先考量團體利益與居住安全問題。(陳書榕/台北報導)

「蘋果掀房事」3/11起(每周三)晚上9點,相揪宅一起~
 

明園大廈四周都貼著危險落石的警告標語,居住風險大。陳書榕攝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