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當道路遭課稅 屋主火大拒繳

出版時間 2015/02/16
新店北新路二段有民眾表示,自己私有土地被作為公用道路還遭收地價稅,認為政府簡直欺壓百姓。圖為北新路二段街景。資料照片
新店北新路二段有民眾表示,自己私有土地被作為公用道路還遭收地價稅,認為政府簡直欺壓百姓。圖為北新路二段街景。資料照片

新店北新路二段單號側,近百公尺路邊,畫約20格停車格,但近日卻都擺放紅色三角錐「禁止民眾臨停」,但該處並非公有停車格,事隔1個多月,該路段擺滿路障,造成路旁商家與行人諸多不便。
 
據《聯合報》今報導,新店北新路二段單號邊的張姓地主,疑不滿政府將其私人土地做為公用道路,且追討「地價稅」,立鐵柱「封路」抗爭。今年1月,張姓地主將該路段路邊紅線自行改為停車格。
 
張姓地主表示,過去37年來政府機關「強制使用」他家土地,為了宣示該地主權,他會抗爭到底,因為政府要人民繳稅,又不能自由使用,簡直欺壓百姓。
新北市養護工程處處長林茂盛表示,依建築法規所示,該地段在建物期就被畫分為「法定騎樓」,需開放公眾通行,若自行租借恐違法。
 
新北市稅捐處新店分處主任劉秉祺表示,2013年受民眾陳情發現該路段一直未繳納地價稅,但該地屬於騎樓退縮法定空地,原本就是建造房屋應保留的空地,需依一般稅率課徵千分之10的地價稅。
 
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表示,民眾私人土地若遭政府無償使用,依現在行法律規定,獲得「徵收」機會低,主因在地方政府預算有限,且必須有徵收計劃才能執行徵收,但計劃時程都相當長遠。
 
不過盧天成也解釋,該案張姓地主地土地已屬騎樓退縮法定空地,為了通行、公眾使用及消防安全等目的,民眾本就該出讓土地,因此政府使用並不違法。而張姓地主若對稅收有疑問,應向地方相關單位詢問,避免權益受損。(鄒雯涵/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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