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上路3年半 不動產稅收109億元

出版時間 2015/01/23
奢侈稅上路至今,不動產部分核課稅收約120億元。資料照片
奢侈稅上路至今,不動產部分核課稅收約120億元。資料照片

奢侈稅上路超過3年半,根據財政部賦稅署統計,共課稅169.33億元,其中不動產部分的稅收達109.49億元。國稅局針對近年查稅經驗,歸納出19項常見疏失或違章型態,提醒民眾留意,以免遭補稅處罰!
 
常見的疏失有「未依規定辦竣戶籍登記」,民眾未於銷售日(即訂定銷售契約日)前將戶籍遷入,致未符合自住房屋規定。

此外,「持有期間算錯」,民眾未於「持有期間」將戶籍遷入,誤認只要過戶前將戶籍遷入,就符合自住房屋規定等。

還有「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條件不符」、「受贈取得之不動產短期出售」、「交換視同買賣」、「單獨銷售停車位」、「短期限制建築土地」、「出售未辦保存登記房屋」、「銷售價格計算錯誤」、「假贈與真買賣」、「預約買賣」、「利用他人名義規避」、「利用先租後售或以租代售方式銷售不動產規避特銷稅」等,共計有19項常犯奢侈稅錯誤。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案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奢侈稅屬於懲罰性的交易稅,目的是希望抑止短期交易的不當炒作行為,不過有不少民眾因不熟悉規定,在2年內轉手不動產而被課徵奢侈稅,建議民眾可以先詢問稅捐機關,或者持有2年後再出售較為保險。(于靜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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