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再度成外界關注焦點。資料照片
年終將至,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再度成外界關注焦點。經濟部國營會今表示,經濟部將秉持「有績效才有獎金」的原則,嚴謹審核所屬事業績效獎金。
台聯立委葉津鈴統計資料顯示,行政院所屬15家國營事業,今年將發放2.5到3.2個月不等的年終獎金,平均每人可領20萬元,其中中國輸出入銀行員工平均可領28萬2163元奪下冠軍寶座。
經濟部對此則表示,103年度多家國營事業預算書都編列1.2個月績效獎金(另外2個月是考核獎金,須視行政院核定工作考成成績發放),原因是行政院修訂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制度(自101年度起施行),達到法定預算盈餘的事業才核發1.2個月。
經濟部表示,中油等公司員工績效獎金之核發,是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的規定辦理審查,需等年度終了時,視年度經營成果,並加減各事業所負擔政策任務相當金額(政策因素影響金額)後,倘有盈餘者,才可核發績效獎金。
而預算書是以事業可達成的預算盈餘水準為編列前提,亦即以假設事業都達成法定預算盈餘來編列,惟實際執行時,需等到104年度上半年,各事業103年度決算製妥,且經審計部審定,以及各事業提報政策因素項目,經「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審議定案,依規定計算後,才可決定其103年度績效獎金額度。(周義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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