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號相機相片公司柯達(Eastman Kodak Co.)昨日宣佈,控告蘋果公司(Apple Inc.)侵犯4項關於數位相機圖像的專利權。公司表示亦已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類似控訴,控台灣宏達電(HTC)侵權。
柯達指出,在數位相機上直接分享相片,而不需先傳輸到電腦的功能,公司已申請專利。蘋果具拍照功能的手機、平板電腦和其他設備,包括iPad2、iPod Touch和各版本iPhone等等,均被控侵犯專利。柯達希望蘋果停止售賣侵權產品,並要求3倍的傷害賠償金。蘋果暫未回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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