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數位中介服務法》如1450檯面化 民眾黨要求退回

出版時間 2022/07/22
民眾黨召開記者會批評《數位中介服務法》為行政濫權惡法,要求退回炒草案重新提出。民眾黨團提供
民眾黨召開記者會批評《數位中介服務法》為行政濫權惡法,要求退回炒草案重新提出。民眾黨團提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民眾黨立院黨團今日(22日)召開記者會,質疑該草案以提升網路治理效能之名,卻賦予政府機關握有相關資訊的管轄權限,批評是行政濫權惡法,限縮言論自由,且平台可自行評估言論合理性,加註警語或向法院聲請命令平台取下內容等,讓平台業者執行司法審判,「猶如1450檯面化!」要求退回草案重提。

民眾黨立院黨團針對日前通過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召開記者會,黨團總召邱臣遠指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賦予政府機關握有相關資訊的管轄權限,讓執政黨立場的行政權介入,此舉顯示執政黨意圖將行政權深入網路公民社會並進行監管。

邱臣遠指出,該草案對納管行為定義不明並交由主管機關認定,以第18條為例,只要行政機關認為有人向公眾傳達不實訊息,就可以不經法院審理自行加註警語,有侵害言論自由可能。

邱臣遠表示,相較於歐盟《數位服務法》執行須由公正透明、不受政府機構或私人指揮的「數位服務協調者」規定大相徑庭,也凸顯執政黨意圖將行政權深入網路公民社會,進行監管。

立委蔡壁如則說,該草案NCC要捐助25億元成立專責機構,但機構皆由政府主導,還擔負部分政府職權,形同政府一手包,毫無獨立性可言,且財團法人並非公務機關,為何要負責協助政府機關執行公務,「如此浪費民眾的納稅錢,恐成為執政黨的白手套或做酬庸之用。」

蔡壁如表示,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不應該隨意受到限制,行政機關在作出可能涉及人民言論自由的作為時要遵守正當法律程序,而不應該委給民間業者未審先判,傷害言論自由,認為該草案規定,平台提供方可以先評估網路言論的合理性,去執行加註警語、向法院聲請命令平台取下內容等,讓平台業者執行司法審判,「猶如1450檯面化。」

蔡壁如強調,在現在這個數位發達的時代,每天都會用到臉書、DC、IG與YouTube,期待這個法可以對網路發展有正面的意義、對未來青少年能產生正面的影響,但絕對不是行政權的獨裁專斷,言論自由應該被保障,籲NCC傾聽民意,退回草案,與民眾充份溝通,與民眾站在一起,不要網軍治國。

民眾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楊寶楨表示,面對《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民眾普遍表達對政府的不信任,擔心會有侵犯網路言論自由的疑慮,政府應收回這部「惡法」。特別在這近三年來的疫情期間,「寒蟬效應」越來越明顯,假訊息的定義都在政府手裡,有民眾因為怕自己被罰300萬、遭社維法送辦,乾脆在網路上都不要發表意見了,「這根本就是綠色威權時代來臨。」

民眾黨團認為,歐盟制定相關法案是為了打擊非法產品及服務、恐怖主義內容等非法仇恨言論,反觀台灣未明確說明立法目的,就賦予行政機關限縮言論自由、封網斷網的權力,不僅嚴重違反比例原則,更使網路民主倒退,NCC應該收回草案,重新擬定符合歐盟《數位服務法》精神的法案。(陳威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