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民雄代表會主席貪公帑133萬 起訴求刑25年

出版時間 2022/02/24
嘉義民雄代表會主席周榮茂涉貪被檢方起訴並求刑25年。翻攝
嘉義民雄代表會主席周榮茂涉貪被檢方起訴並求刑25年。翻攝

無黨籍嘉義縣民雄鄉鄉代會主席周榮茂,因採購茶葉等經費核銷問題,今天被嘉義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浮報價額」等罪,涉詐領公款133萬7180元起訴,並求處25年重刑。檢方表示,周目前收押,3月1日移交嘉義地方法院審理。

起訴指出,周涉嫌貪污項目包括,購辦茶葉部分:自2015年4月起至2021年6月止,以虛報或低價高報、以少量報多量方式,每次以2萬6400元至9萬9300元不等之金額,向鄉代會虛報或浮報金額詐領公款共18次。

購辦酒品部分:於2019年1月間,未實際向酒商採購酒品,竟以該酒商之空白銷貨憑單填載數量30瓶,每瓶單價1,550元之總價 4萬6,500元之不實內容,向鄉代會虛報詐領金額4萬6,500 元。

購辦香腸禮盒部分:自2015年2月起至2020年9月止,以虛報或低價高報、以少量報多之方式,每次以3500元至6萬8400元不等之金額,向鄉代會虛報或浮報金額詐領公款共8次。

訂購宴席餐飲部分:於2018年10月、2021年2月、2021年10月,藉由訂購宴席餐飲之機會,以浮報桌次或偽填採購餐點之方式,每次以3500元至9萬7500元不等之金額,向鄉代會虛報或浮報金額詐領公款共3次。

檢方說,被告擔任該鄉鄉代會主席多年,利用職務之便詐領公款達133萬7180元,敗壞官箴,影響社會大眾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廉潔、公正、程序透明之要求,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以資懲儆;並請審酌被告在查獲後試圖隱匿行蹤、偵查中矢口否認犯行,為保障審理程序之順遂進行,應予續行羈押禁見,以落實法治國原則及人民對公務體系之基本期待。(地方中心徐彩媚/嘉義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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