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將進行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珍愛藻礁四大公投案投票,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10日)表示,政黨或任何人固然可以在投票當天從事宣傳活動,但是公投法規定,不能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干擾他人投票,若在投票所30公尺外以擴音器宣傳公投或製造噪音,聲音已達妨害或擾亂投票者,恐仍觸法,選監人員將依法處理。
當天可宣傳 但禁止干擾
陳朝建說,《公投法》雖未禁止政黨或任何人於公投日為公投宣傳或引述民調,但相關行為仍應受法律規制,依《公投法》規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此外,《刑法》也規定,妨害或擾亂投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至於投票所30公尺外,陳朝建表示,用擴音器或用擴音設備宣傳或製造噪音,藉由聲音的穿透性,夾帶同意或不同意的聲音,這些聲音的勸誘或干擾進入投開票所四周30公尺以內,達到妨害或擾亂投票的程度,恐仍觸法。因此,陳朝建強調,公投投票日當天固然可以宣傳,但仍然要遵守法律規定。
8月28日前滿18歲才可投票
陳朝建也再次說明,此次公民投票,投票權人年齡資格,以法定公投日(即今年8月28日)前一日已滿18歲以上者為限,也就是2003年8月28日以前(包括當日)出生的人有公投投票權,至於今年8月28日以後(包括當日)才滿18歲者,尚無本次公投投票權。
此外,陳朝建表示,今年8月9日(含當日)以後遷出戶籍者,仍應在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投票權人可以透過電腦或手機進入中選會「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網站,就可以看到「我要去哪投票」平台,或自12月13日起,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票所地點查詢服務」,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即可查詢投開票所地點,民眾可以多加利用。
1988餘萬人有投票權
陳朝建指出,這次公投投票權人人數初步統計,之前經過全國各地戶政事務所於今年8月8日完成投票權人名冊的編造作業,據初步統計,18日公投投票權人總數1988萬2378人,中選會將於14日前依法公告確定的投票權人數。(甘庭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