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就要進行4大公投案投票,中選會針對第17案到第20案的「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三接遷離藻礁」4件公投案舉行意見發表會,《蘋果新聞網》特別整理第18案「反萊豬」議題的主文、正反意見等內容,讓讀者一次了解。
●主文:「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提案人:林為洲領銜
●同意方理由:
1.根據研究指出,萊克多巴胺即便加熱也不易被破壞,人體攝食過量會造成心悸、嘔吐、頭暈、血壓升高。
2.依國人飲食習慣攝取豬肉數量遠高於其他肉品,雖有國際標準但未必適用於國人。
3.政府邊境抽檢率低,全面標示將耗費大量人力成本。
4.政府黑箱決策且迴避立院監督,導致中央地方不同調將耗損國力。
5.國民的健康絕不能成為利益交易籌碼。
●不同意方理由:
1.美豬進口是國家經貿整體布局的一環,全球已有101個國家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基於平等互惠,台灣不可能自外於國際標準,也不可能自己的商品要賣出去,卻拒絕人家的商品進來。
2.進口豬肉資訊公開透明,萊豬流向全程追蹤。
3.比照牛肉規定清楚標示豬肉原產地。
●投票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18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
●投票地點: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公告之各投票所。
●投票資格: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並在各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符合公民投票投票權人資格。
●通過門檻:依《公民投票法》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依中選會11月8公告資訊,初步統計具投票權有1988萬2378人,有效同意票至少要達497萬594人並多於不同意票才過關。
●公投通過後:依《公投法》第30條,選舉委員會應在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結果,通過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內容之必要處置。
「公投綁大選」案若通過,依立法原則創制案:行政院應在3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提案,並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應在下一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
「重啟核四」案、「三接遷離」案、「反萊豬」案若通過,依重大政策之創制案或複決案: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投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公投不通過:公告結果起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