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身為國家元首擁有「刑事豁免權」,只要在任內就受到《憲法》第52條的保障:「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但3位民選總統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卻都在卸任後遭檢方偵辦追訴任內弊案,3人也都陸續被起訴,儼然「卸任元首魔咒」,不過李登輝最後無罪確定,陳水扁則是因此一度鋃鐺入獄,目前雖保外就醫,但稱不上是自由之身。馬英九雖洩密案已無罪確定,三中案一審也獲判無罪,但檢方仍可上訴,且他另有國發院弊案及富邦銀併北市銀案由檢方偵辦中,官司最終究竟會和李登輝一樣無罪脫身,或和阿扁一樣成有罪之身,最終結局備受關注。
去年逝世、享壽98歲的前總統李登輝,2000年卸任後,2011年因國安密帳案遭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起訴侵占公有財物、洗錢等罪,檢方指控他為協助台灣綜合研究院籌措創院資金,1998年與國安局前局長殷宗文、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共同謀議侵占「鞏案」歸墊的公款779萬7193美元(約台幣2億5000萬元),但2013一審、2014年二審均判決李登輝無罪,檢方不再上訴,李登輝無罪確定;劉泰英則於2015年被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刑3年定讞,已出獄。
目前71歲、保外就醫中的陳水扁,則是在2008年5月20日卸任後,隨即因國務機要費等案被檢方調查,同年11月12日羈押,成為中華民國第一位遭羈押的卸任元首,但他於2010年因龍潭購地弊案被最高法院依貪污等罪判刑20年定讞,入獄服刑到2015年1月5日獲准保外就醫,期限持續展延至今;法院同時考量他的病況,讓他的國務機要費更二審、二次金改弊案更一審、國務機要費教唆偽證等3案,裁准停審至今。
和阿扁一樣71歲的馬英九,2016年卸任總統後,隔年3月隨即因為2013年爆發的「馬王政爭」洩密案,遭台北地檢署依《刑法》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起訴,不過一審獲判無罪,高院二審雖一度改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已於2019年7月更一審判決無罪確定。
至於馬英九因為被控於2005年主導賤賣三中等國民黨黨產,2018年7月被北檢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起訴,北院經3年審理於今天做出一審宣判。
此外,馬英九的官司,還有兩個未爆彈,分別是國發院弊案、富邦銀併北市銀弊案,目前仍由檢方偵辦中,他另被控涉及大巨蛋弊案及涉入前立委蔡正元服務處槍擊案,則都被檢方簽結。(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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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1:18
更新時間: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