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資料照片
行政院今天(15日)召開院會通過「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明定特別預算上限為2400億元,為期5年,將用於採購飛彈系統、防空系統與高效能艦艇,以提升我國防戰力;另外政院也通過「鐵路法」及「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官員表示,國防部已將飛彈量產的特別條例草案提報行政院審核,草案名稱為「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明定飛彈全量產的特別預算上限為新台幣2400億元,預計排入院會議程討論通過,再轉立法院審議。
國防部表示,考量當前敵情威脅嚴峻,嚴重影響我國防安全,為了因應敵情採國造自製方式籌備各式精準飛彈、海軍高效能艦艇及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以提升海、空防戰力。
「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採購項目,共有8大項,包含岸置反艦飛彈系統、野戰防空系統、陸基防空系統、無人攻擊載具系統、萬劍飛彈系統、雄昇飛彈系統、海軍高效能艦艇、海巡艦艇加裝戰時武器系統等8大項軍購,以有效提升國軍整體戰力。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也表示,本案武器裝備的採購,以國造自製為優先,有助帶動廠商投入國防產業供應鏈,創造國防安全與經濟效益雙贏目標。
草案明定飛彈量產的特別預算上限為2400億元,將用於採購飛彈系統、防空系統與高效能艦艇;草案也明定相關軍事採購案將自條例公布日施行,至施行期限到民國115年12月31日為止。(政治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