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在民視「新台灣奇案」中扮演媽祖角色。陳亭妃提供。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11日在民視「新台灣奇案」一戲中扮演媽祖,未被NCC認定置入行銷,反觀台中市長盧秀燕在「女兵日記女兵報到」中出演台中市長,卻遭NCC認定屬於置入性行銷,劇組因而被裁罰20萬元,因此對於NCC作為,外界批評是雙種標準。
對於外界質疑,陳亭妃表示,她受邀參與民視「新台灣奇案」扮演媽祖前,剛好媒體有報導盧秀燕在「女兵日記女兵報到」扮演台中市長,被NCC認定置入性行銷,她為免在奇案中演媽祖害到劇組被罰錢,所以特別在11日試鏡前,函文請示NCC何謂置入性行銷?政治人物參與戲劇演出時,要如何避免置入性行銷,標準和程序如何?才能使電視台免除相關罰則。
工作人員為陳亭妃化妝。陳亭妃提供。
NCC則答覆,戲劇節目邀請政治人物演出,應依廣電法相關規定製播,除於節目播送前後明顯揭露置入者訊息外,並應融入節目情節自然呈現,且不得有刻意影響節目內容編輯,或推廣個人形象及服務等情形。
陳亭妃強調,在參與戲劇演出前,已發文向NCC確認於劇中正式飾演媽祖的角色,且有在播送前後揭露訊息,即符合廣電法等法律規定。
而她跟盧秀燕不同點,在於盧秀燕所參與的「女兵日記女兵報到」一戲,有因為她要參與而改變節目內容編輯,也就是為了她設計一個橋段,但她所演的媽祖不管是誰來演,「媽祖」都是已經確認的角色,並非另創橋段出場、對話,更不是為她量身設計「陳亭妃演媽祖」的橋段,所以不屬於置入性行銷。(地方中心劉榮輝/台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