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猝死!單月工時竟逾276小時血汗領27K 區公所遭監察院糾正

出版時間 2021/08/19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右)去年8月猝死家中,監察院對此糾正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左為新北市長侯友宜。翻攝陳嘉緯臉書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右)去年8月猝死家中,監察院對此糾正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左為新北市長侯友宜。翻攝陳嘉緯臉書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負責經營臉書社群、兼任新聞聯絡人的約聘僱人員陳嘉緯,去年8月猝死家中,經新北市府審查小組認定符合因公死亡要件,勞保局透過其打卡紀錄、區長出差行程紀錄、Google Map紀錄等,認定確實是過勞死。監察院調查後曝光,陳在猝死過世前1個月的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但薪資卻只有27K,監委王美玉說,這是「低薪過勞死的悲傷事件」,對此監察院糾正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記者會之前,陳嘉緯的父親有來到現場,被現場媒體認出,不過,他否認自己是家屬,僅說是家屬的好朋友關心,不願接受媒體採訪,報告過程中,他就坐在記者會旁,默默聽取監委調查報告。監委們也表示,之後會將一份調查報告寄給家屬。

調查報告指出,金山區公所便宜行事,以職代名義反覆進用陳員,但其實際辦理之業務則仍始終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屬於該公所秘書室及主管人員職掌事項為主;有名實不符、權小責大之爭議,也已逸脫「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約僱人員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事務範疇,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之精神,核有違失。

調查報告批評,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陳姓及廖姓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濫用陳員超時工作,淪為血汗小編,致因公過勞死亡。陳在2020年8月4日猝死過世前1個月之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發病前6個月每月平均加班時數均超過80小時,任職期間也為金山區公所加班時數最高之員工。

根據調查報告內容,陳經歷四次調動,五次職務代理轉換,先是在秘書室擔任課員職務代理人,薪資3萬3、2萬7、3萬4,每次代理職務內容均不同,但卻都被賦予新聞公關工作;而之後調至民政災防課、社會人文課擔任課員職務代理人,薪資3萬4、2萬7,雖然在不同課室,卻都一樣負責新聞公關事務。

調查報告強調,陳猝逝後,金山區公所發現陳員於上班時間有從事非公務性質工作等情;又該公所為部分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之政府機關,卻誤用法令,未將陳員列為異常工作負荷檢核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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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葉大華、王美玉、紀惠容今(19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新北市金山區公所負責經營臉書社群、兼任新聞聯絡人的約聘僱人員陳嘉緯去年過勞猝死,糾正新北市金山區公所。陳建瑜攝

王美玉指出,這位年輕人是一個職務代理人,保障卻比約聘雇還不足,他因為工作能力很強,所以兩任區長都很喜歡他,只要職務代理人有缺,都讓陳來代理,致使他的薪水一下兩萬多、一下三萬多,每次代理職務的名稱不一樣,但做的工作都一樣,陪區長跑行程,經營臉書,新聞發布、公關事件等,工作是一樣的。

王美玉強調,這是權小責大,有些事明明應該由主秘來做,結果卻是陳來做,雖然新的區長到任後知道這樣違反行政倫理,因而還給主秘,但偏偏陳很認真,對很多事情任勞任怨。陳因為是職務代理,比約聘僱還沒有保障,但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雖然有勞保,卻沒有公務人員的保障,成為在法律跟制度中,夾縫中求生存的基層血汗公務員。

紀惠容也說,調查此案讓她心情非常沈重,在數位時代年輕人因為數位能力,是有機會可以展現,但看到在這位年輕人進入公務體系要施展抱負,回鄉貢獻家鄉時非常拼命,用他的能力展現成效也很好,卻被過度剝削,沒有享受到公務福利,也不在《勞基法》的保障,這兩個法對他來講都是用不上的。

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受訪僅說,會虛心檢討,保障勞工權利。金山區長廖武輝表示,對於今日監察院提出的糾正案,會針對委員們所提出的重點再次進行檢討改善。區公所去年在配合調查期間,有先就委員們所提出重點,包括業務分工、工時管理、員工關懷等,進行調整改善,因目前還沒看到糾正案詳細內文,後續將視報告內容,再次進行檢討改善。(陳建瑜/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