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一名醫勤分隊長請防疫照顧假,隔月才發現不支薪,直接「改單」補領全薪,遭疑特權;國防部對此表示,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官兵,可循請假系統註銷單,併慰勞假申請單,經權責長官核定後,即續領當時的薪資。資料照片
今年5月19日開始因應疫情三級警戒,所有國小、國中和高中職學校,連同補習班及安親班都停課,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照顧小孩,而國防部也認定防疫照顧假是非公假性質,因此「不付薪資」,但《蘋果新聞網》接獲投訴,國防部一名醫勤分隊長請了19天防疫照顧假,隔月發現這些假不支薪,竟然直接「改單」補領全薪,遭疑特權;但是國防部對此表示,當初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官兵,可循請假系統提出防疫照顧假註銷單,併慰勞假申請單,經權責長官核定後,即續領當時的薪資。
事實上,人事行政總處即曾公布,家中有12歲以下學童的公務員,如有需要也可起請「防疫照顧假」,最多14天,給假、不給薪,但請防疫照顧假不會影響考績。
雖然很多官兵都知道防疫照顧假是不給薪的,但並不知道如果自己的慰勞假還有很多天未休,是可以重新將防疫照顧假註銷,並重新申請慰勞假,以保護自己荷包不受損。
有阿兵哥向《蘋果新聞網》爆料指出, 國防部醫務組某位醫勤分隊長在6月疫情最嚴峻時,就算長官口頭下令「防疫視同作戰、非必要不得請假」的指令,單位裡有聘雇護理師因為假日未出勤,被長官責罵,甚至家裡有事要請假,被長官以大局為重為由而不准假,但當時該位醫勤分隊長卻請了19天防疫照顧假。
事後該位醫勤分隊長發現6月不支薪約為4萬多元後,立即於7月21日申請更改假別為慰休假。爆料者並質疑是利用特權更改假別為慰休假,讓當時還在醫院為政府擴大施打疫苗的他們而憤憤不平。
國防部澄清指出,在疫情期間,官兵可依請假規定可選擇防疫照顧假、事假、休假及加班補休等假別,照顧家中學童的權利。因此官兵如有此問題,可循請假系統,提出防疫照顧假註銷單併慰勞假申請單,經權責長官核定,均符合規定,並無特權情事。(王烱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