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市議員鍾易仲今(3)上午在市議會總質詢時間,針對上(7)個月19日鳳山淹水造成高姓女子疑因漏電觸電身亡提出質疑,高雄市長陳其邁說,高市府不會迴避行政督導責任,也會依法追究施工廠商,昨工務局也再次針對申請國賠與家屬協商,希望在協商程序時就能完成,會全力協助。
鍾易仲今質詢時點出鳳山上月下雨下出三大問題,包括電燈漏電、監視器故障及鳳山持續淹水,其中漏電致死案牽扯三個單位,凸顯市府結構性錯誤,質疑水利局當年挖壞地下纜線卻未能修復,道挖中心未監管工程品質,對施工過程有無造成損壞沒注意,最後則是養工處發現纜線挖壞改走架空線,卻未對地下纜線做抽離,認為是結構性問題。
對此水利局蔡長展解釋當年有申請但最後未執行挖掘;工務局長蘇志勳則多次強調,廠商施工不當與行政責任市府都會依法追究,也全力協助家屬辦理國賠,他說,當初是地下管線故障,第一為確保市民安全改採架空供電讓路燈恢復供電,緊急搶修合約有要求把原本地下纜線廢除,會要求廠商負起責任。
陳其邁則再次表達對此事深感痛心與遺憾,「我們不會迴避政管理責任與廠商責任,我們都會追究!」他說昨工務局有和家屬協商,希望就國賠部分全力用最快時間,希望在協商程序時就能完成,會全力來協助。他強調,此事是2019年5月廠商施工,但後續市府也有行政管理責任,高市府不會迴避。
根據工務局公布初步鑑定結果,高女上月中在鳳山區三民路疑因大雨積演水觸電致死,是因2019年5月16日三民路與三民路295巷口路燈異常未亮,經查是地下纜線故障,承商改採架空線緊急供電,但事後未將原有地下纜線抽離,事故發生後發現廢棄地下纜線多處短路燒焦,初步判定因此造成漏電意外。
根據「高雄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高市府受理國賠案件申請時,若先經調查事實、蒐集證據及相關資料確認為賠償義務機關,認定有賠償責任時可先展開協議,協議不成則會進入司法訴訟程序。(地方中心周昭平/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