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今(29日)開記者會,針對政府疫苗藥害救濟預算編列不足,恐不足以支應新冠肺炎苗大量施打後,不良反應的救濟金額,國民黨提出三點呼籲,包含政府另行設立審議小組與基金,審議原則應「從速」、「從寬」。文傳會主委王育敏強調,政府要衝高疫苗施打率,絕不可將救濟、補償責任推給民眾自理,相關救濟制度不能遇到再補。
立委林奕華表示,疫情開始後開始施打疫苗,本來有些長輩可能原本就有些疾病,但身體還不錯,施打疫苗之後卻是不幸身亡,當他聽到很多死亡案例都跟施打疫苗無關,或是很多家庭也不願意釐清身亡者是否跟疫苗有關,因此現在藥害救濟審查標準是否要放寬,政府應該正視這個問題。
林奕華也質疑,現在高端疫苗保護力是否足夠並不清楚,未來施打高端若是因為保護力不足,是否能夠申請救濟,未來黨中央與黨團將會考慮修法,以適用後續新冠肺炎疫苗的狀況。
青年部主任陳冠安表示,衛福部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110年度預算書,現有基金約為2億1533萬元,編列並未考慮新冠肺炎疫苗,並不足以支應新冠肺炎疫苗施打後大量的不良反應通報,從相關不良反應的救濟,估計少則需要約1.6億元,多則約需70億元的給付經費,與目前編列的2.1億元基金規模差距甚大,這是政府編列預算的重大疏失,不應該把風險轉給人民承擔。
律師簡榮宗說,政府的救濟制度,第一有因果關係證明問題,往生者要透過解剖,但這跟台灣人傳統觀念有點違背,第二、現在施打的是緊急授權的疫苗,是否該跟過去完整試驗的疫苗制度一致,也該討論。
簡榮宗強調,WHO認定政府應該負起最終的責任而非藥廠,舉證上也不需要這麼強調因果關係證明,這是國際上的看法,如果政府要衝高施打率,就應該修正對於救濟的作法。
國民黨也呼籲,政府應另行設立審議小組與基金:現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原編列預算與收入,皆不足以支應此次大量的不良事件通報;另行設立小組與基金,可避免排擠原有常規疫苗救濟申請;更完善的救濟制度,亦有助於民眾配合政府擴大接種政策。
其次,審議原則應「從速」:縮短審議流程與時間;民眾在接種後,如產生不良反應必須自行籌措醫療費用,還需經過漫長的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流程。依據現行審議辦法,審定時間、撥款流程、其他行政作業,整體救濟時程恐長達一年,更是加重期間心理及經濟負擔。
最後,審議原則應「從寬」:採無過失補償責任,只要有施打事實與不良反應,即予補償;死亡、傷殘結果是否與疫苗相關,可採推定的因果關係從寬認定。政府採用EUA緊急授權情形下,應承擔更多責任。透過EUA機制將新冠疫苗列為法定傳染病之預防接種藥物,施打後有藥物不良反應,造成死亡或傷殘與藥廠無涉;若執意按現存機制進行接種受害救濟,施打後死亡者,皆需透過解剖等嚴格方法認定,此舉對家屬無疑是二度傷害。(戴祺修/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