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趨緩,但疫苗依舊不足,監委已在6月立案進行調查,而主查疫苗購買案的監委之一林郁容在監察院的電子報中表示,中央政府當局以維持醫療量能、維持防疫量能、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等順序規劃公費疫苗接種對象,乍看之下有其合理性與科學性,但倘若更細緻來看,仍有諸多破綻;倘若政府當局不嚴肅對待疫苗公平分配問題,社會也將埋下更大的動盪乃至階級對立的火種。
依照《監察法》規定,監察院調查中的案件不得對外洩密,不過,監委仍能夠發表看法。林郁容日前在電子報中以「疫情與人權」為題專文撰寫。林郁容本身是醫師,是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醫療政策與管理碩士。
林郁容在專文中指出,綜觀政府延遲乃至控制疫情的諸多措施,大抵可在類型化為「疫苗藥物介入」與「非藥物介入」兩部分,並值得檢視箇中牽涉的人權課題。
林郁容說,首先就後者「非藥物介入」方式而言,這部分包括:邊境管理、篩檢與追蹤、公共場所實聯登記制、集中/居家隔離與檢疫、避免非必要集會、停課、保持社交距離、強制室外戴口罩等。這些包羅萬象措施縱令有控制疫情的必要性與科學根據,但也無可諱言的是,人民身體、自由、財產等人權的保障內涵,確實受到了相當鉅大的干預。
林郁容質疑,集會遊行自由受憲法保障。以戶外集會遊行對政府當局表達抗議,縱令訴求荒誕無稽,也不應受到政府恣意鎮壓。然而在今日疫情下,政府當局卻可改以第三級防疫警戒禁止室外10人以上聚會為由,並以《傳染病防治法》對集會遊行者進行刑事訴追。如此一來,《憲法》對集會遊行自由的保障意旨,恐在防疫體制下被淘空殆盡,不得不慎。
就前者「疫苗藥物介入」部分而言,林郁容表示,對於已經取得的寶貴疫苗如何公平妥善地分配施打,也是一個備受國人關切的人權課題。對此,中央政府當局以維持醫療量能、維持防疫量能、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等順序規劃公費疫苗接種對象,乍看之下有其合理性與科學性。但倘若更細緻來看,仍有諸多破綻。
林郁容舉例,將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列為優先接種對象固然可以理解,但是何謂「維持防疫體系運作」與「重要官員」?兩者卻俱為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哪些部會局處跟維持防疫體系運作有關?誰又是重要官員?在擴大寬鬆解釋下,諸多跟防疫無直接關連的機關首長官員甚至民意代表,也紛紛「搭便車」列入優先施打公費疫苗之列,令人嘆息。
林郁容強調,在疫苗持續有限下,倘若政府當局不嚴肅對待疫苗公平分配問題,不但致使《憲法》第7條形同虛設,社會也將埋下更大的動盪乃至階級對立的火種。(陳建瑜/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