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德國取消對台入境限制 6/20起生效

出版時間 2021/06/18
德國取消台灣入境限制,6/20起生效。資料照片(新華社)
德國取消台灣入境限制,6/20起生效。資料照片(新華社)

歐盟日前同意將台灣列入安全旅行國家名單,解除赴歐「非必要旅行」限制,不過歐盟這樣做法屬於「建議」,歐盟成員國仍有自行調整空間。德國在台協會今(18日)表示,自6月20日起取消所有先前因疫情考量,對居住在台灣者前往德國的入境限制。

德國在台協會指出,自6月20日德國時間凌晨零時起,居住在台灣的人士若要前往德國,將依循原先的入境規定。搭飛機入境德國的人,須提供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檢測陰性證明、康復證明或疫苗接種證明等其中一項證明。

駐台歐盟經貿辦事處長高哲夫(Filip Grzegorzewski)也在推特推文說,台灣被列入安全旅行國家與地區名單。他恭喜台灣「我們很快就能再次旅行了」。

我外交部也說,歐盟理事會發布新聞稿,建議將包括台灣在內的8個國家及地區納入可入境歐盟及申根區從事「非必要旅行」(non-essential travel)的第三國安全名單,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與感謝。依據歐盟理事會新聞稿,自即日起,歐盟會員國應逐步解除名單所列國家的合法居民入境歐盟及冰島、挪威、列支敦士登及瑞士等申根國家的旅遊限制。

外交部說,歐盟決定將其他國家納入「第三國安全名單」的考量標準包括:14天內每10萬人口確診人數低於75人、7天內採陽率低於4%、各國對疫情整體應變能力、資訊及數據可信度等因素,原則上名單每兩周檢討更新。歐盟此舉不僅凸顯歐盟對台灣政府處理疫情應變能力極具信心,也是對台灣長期防疫成果的肯定。

外交部指出,根據歐盟相關條約規定,邊境管制及檢疫措施屬於會員國權限,因此歐盟理事會建議的「第三國安全名單」,對會員國僅具建議效力。 歐盟各會員國何時採取理事會建議,對第三國居民取消入境限制,以及於該國旅客入境時是否必須進行核酸檢測或隔離檢疫等,仍屬各國政府的權限。外交部建議國人前往歐盟及申根國家旅行前,務必先行瞭解擬前往國家的入境及檢疫相關規定,以確保行程順利。(陳培煌/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