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強化後備戰力。資料照片
立法院今(21日)三讀通過《國防部組織法》修正案、《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修正案與《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其中《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三讀通過,可望加強我國後備防禦力量,條文也放寬署長任用條件,自原訂軍職「中將」新增「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的政務文官,給予國防部人才選任更大彈性。
而《國防部組織法》修正案作為配套配合後備動員署成立,調整國防部掌理事項;《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同樣是配套法案,配合後備動員署成立,將參謀本部掌理的後備部隊編組、管理、召集訓練的規劃與執行事項移給後備動員署辦理。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組織法》則主要因為為提升後備戰力,增設國防部防衛後備動員署,並配合調整國防部及所屬參謀本部業務。
該法三讀通過後,署長一職的任用資格,考量將領有其「屆齡退伍」問題,為增加人才的適用彈性,授權國軍得以任用符合資格的政務文官,自原訂軍職「中將」新增「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政務文官,給予國防部人才選任更大彈性,但說明欄特別註明,任職全民防衛動員署長,宜具備軍事專業背景者優先,以利符合專業原則及方便領導統御。
法案三讀通過後,立委劉建國表示,兩岸軍事衝突態勢上升是事實,因此需要強化後備力量,因應與日俱增的中共威脅,本次立法希望可以促進跨部會合作並將後備部隊整合為一體。(戴祺修/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