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COVID-19)國內疫情持續升溫,防堵疫情執政團隊繃緊神經。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為因應疫情最新發展,確有延長各項防治紓困措施之必要,將總預算員額再度調高至上限6300億元,並延長至明年6月30日。修正草案將送立院審議。
行政院表示,特別預算原編列600億元,連同追加預算3599.5億元,合共4199.5億元,為因應疫情最新發展,確有延長各項防治紓困措施之必要,因此提高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至6300億元,並仍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
行政院說明,現行條例中明文規定,「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2100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正重點將預算調高,「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台幣63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至於施行期間,行政院指出,原規定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修正為延長至至2022年6月30日。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中表示,我們今天通過這個修法,將時間延長一年,就是到明年6月30日,並別條例中的特別預算總額上限修正為最高6300億元,即原來的特別條例是2100億元,可以在這個範圍額度內再追加一次,所以我們現在的額度是4200億元,今天等於再增加第3個2100億元,所以總額提高到上限是6300億元。
蘇貞昌指出,這樣的修法是為防治疫情有其必要,與外國的預算相比,美國的紓困預算已經到第五輪約144多兆元;日本到第三輪約80多兆元,歐盟到第二輪約43兆元。我們算是以最少的錢、做到最好的成績,希望把時間再延長一年,把經費再酌以提高。
行政院政委兼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此修法是院會通過後送立院審議,目前離會期結束還有一段時間,立院後面審議過程予以加速支持,此提案延長時間至明年6月底以及增加預算,這是衡酌現在疫情發展的評估,尊重立院相關處理,盼早日通過立法。目前疫情險峻朝野都知道,在此前提下既有條例期限與預算,因應疫情挑戰有這必要,爭取朝野共識加速立法進程。
羅秉成說,讓原本上限調整到6300億元,條文通過後才能取得特別預算編列法源,獲立院支持後,主計總處與各部會就會展開相關規劃,增加的是最高限額,實際編列不能超過,各部會盤點整理檢視相關措施,過往紓困振興作法需要相關精進,各部會積極準備。
相關的預算財源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說明,考量總預算需求把財源分配,總預算收入、累計剩餘,真的不夠依照條文舉債因應。
民進黨團書記長羅致政表示,因應疫情所需,民進黨團當然盼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能在5月底休會前三讀通過,不過仍得視朝野意見,預計最快下周五可開始審議。
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表示,原則上支持政院追加紓困特別預算,但問題是先前追加的4200億元預算,目前還剩下1000億尚未執行,行政院長蘇貞昌必須來立院報告為何執行率不彰,以及未來追加的特別預算用途。
費鴻泰也說,政院今天追加的2100億元特別預算,應按照立院一般審查程序進行,等蘇貞昌來院會報告,在委員會好好討論預算案,朝野再到院會處理,最多增加一個禮拜的時間,「逕付二讀不妥」。(林麒瑋、黃韋銓、周彥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