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界壩6號閘門故障,去年兩度自動開啟而放水,沖走下游野營民眾,釀4死悲劇。資料照片
台電武界壩去年9月13日發生閘門無預警放水,導致下游野營民眾4人死亡悲劇。監察院經過調查認為,相關作業顯有延誤,平時教育訓練核未確實,緊急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亦有欠周妥。台電對記錄資料的正確性也未落實覆核,相關覆核作業流於形式,影響大觀電廠關在武界壩管理的正確性,均有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5日)通過監察委員王麗珍、葉宜津、張菊芳的調查報告,提案糾正台電公司。
監察院指出,台電管理的武界壩6號閘門,在2020年9月13日4時12分無預警自動開啟放水,造成4死事件,值班人員除未能於閘門開啟時立即處理,而在16分鐘後才進行關閉動作,也未於緊急處置當下同步通報,遲至當日6時46分始首次電話通報大觀電廠,電廠值班主任遲於當日7時4分才周知廠內各主管人員,相關作業顯有延誤,平時教育訓練核未確實,緊急應變標準作業程序亦有欠周妥。
監察院表示,本次事件共放水19萬餘噸,武界壩每日皆需逐時填列的值班日誌卻未能覈實記錄,均仍記載滿水位狀態,台電公司對記錄資料的正確性亦未落實覆核,相關覆核作業流於形式,影響大觀電廠關於武界壩管理之正確性,均有違失。
此外,調查報告中另外指出,台電長達16年皆未辦理該線路任何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及更新,確應檢討改進,而經濟部也應全面盤點足以影響水庫安全的細微零件,並列入安全評估之檢查項目中,以符實際。
監察院認為,經濟部為水利法中央主管機關,統籌各水庫管理單位,有關防洪操作、緊急應變及安全管理等處置策進作為,經濟部允宜持續督導各水庫管理單位加強辦理,並應再行調查、改善或增設各水庫防洪操作控制室之監視設備,以本事件為鑑,促其完善。(陳建瑜/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