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修《貨物稅條例》,明天將在行政院院會通過,優惠期限延長至2023年6月,每台家電最高退2000元。資料照片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將於今年6月14日到期,財政部修正《貨物稅條例》延長優惠期限,明天(4月1日)將在行政院院會通過,將延長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針對修法草案,民眾只要購買節能家電如冰箱、冷暖氣機,每台最高可退稅2000元。
依據現行《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每台最高可享2000元退稅,實施期間為自2019年6月15日起2年內,也就是優惠措施將在今年6月14日屆期。
財政部表示,節能電器貨物稅減徵優惠措施實施以後,有效創造節電效益,除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也節省民眾電費負擔。根據經濟部評估,目前10年以上老舊冷暖氣機及電冰箱占家庭現存數量仍達42.72%,延長實施措施確有必要性,因此決議修法延長,以繼續鼓勵民眾購買節電產品,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
財政部指出,此修法今年2月已送行政院向蘇院長報告,獲得蘇院長同意,明天將排進行政院院會議程,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本會期優先推動法案。(林麒瑋/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