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軍士官赴中逾半年未返台停領退休俸 陳以信、吳斯懷提案「排除疫情期間」

出版時間 2021/03/14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資料照片

現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3條規定,領有退休俸、贍養金或遺屬年金的退役軍士官或遺族 ,赴大陸地區居住6個月以上而未能返台者,將依法暫停發給。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吳斯懷近期提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鑑於Covid-19疫情期間,旅外國人受限於返國發生困難或無法返國,無法歸責當事人,授權排除暫停發給退休俸、贍養金或遺屬年金的規定。

提案指出,新冠肺炎防疫期間,赴大陸地區居住國人往往返台不易,或甚至無法返台,不可抗力因素不應歸責於當事人,從而影響其受有退休俸、贍養金或遺屬年金的權利,因此排除《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3條出境期間規定之適用,維護國人依法受益權利。

陳以信受訪指出,疫情影響國人旅外權益,近期他盤點了各項政策,針對健保議題、海外留學生與退伍軍人權益,修法要求行政單位解釋,包含《戶籍法》規定出境兩年恐遭除籍、喪失健保;海外留學生必須在國外待滿一定年限才能取得學位認證,也在各項條例中提出修法,希望能在疫情期間排除規定。

陳以信指出,台灣將領、遺族領有退休金跟贍養金,若因疫情期間而被暫停相關權益並不合理,畢竟疫情不可歸咎於當事人,如果未來當事人採取行政救濟也很麻煩,所以他才提案解套,是針對各族群盤點,而非特定族群修法。陳以信也表示,連署過程中吳斯懷也表態願意擔任主提案人,而他也歡迎,因此提案人有兩人。(黃韋銓/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