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質疑,政院今年一月暫緩推動數位身分證,內政部卻公布與數位身分證有關的「相片管理辦法」。黃韋銓攝
行政院推動數位身分證(New eID)換發,但因資安疑慮,政院今年1月宣布在完成專法前暫緩推動,台灣人權促進會今(4)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政院暫緩推動數位身分證,但內政部去年12月卻把相關行政命令送到立法院,由於本周五院會就要備查該辦法,立院應即刻從備查改為審查。
因應數位身分證推動,內政部公布「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其中第11條就規範國民身分證晶片儲存項目內容公開區有姓名、統一編號、出生日期、戶籍地址、役別、結婚狀態、卡片序號、製證日期、應換領日期、相片;加密區則是配偶姓名、父母姓名、出生地、性別、卡片序號後六碼,以及自然人憑證區等。
不過,台灣人權促進會質疑,現行《戶籍法》並未針對數位身分證中的晶片管理給予法律授權,內政部卻公告相關子法的行政命令,打算在本周五立法院力拼完全備查,呼籲立院將行政命令備查改為實質審查,莫讓此辦法悄悄通過。
對此,內政部回應,「相片管理辦法」是在去年12月25日修正發布,在內政部訂定施行日期前,辦法條文均未生效,待專法完成立法後,尚未施行的管理辦法也會循法制程序進行檢討修正。(黃韋銓/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