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部長周志宏。資料照片
自2023年起,《民法》成年年齡將從20歲下修至18歲,而公務人員遺屬年金等給付項目,將受到《民法》未成年下修影響,縮短2年。對此,銓敘部表示,經過法務部和各主管機關商討後,會訂定配套措施,保障既有權益,准許《民法》成年年齡修正施行前,依原有法令及行政處分的案件,仍然可以繼續享有原有權利到20歲止。
銓敘部在臉書上指出,《民法》成年年齡自2023年1月1日起,要從20歲下修到18歲。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18歲的修正案;總統已於今年1月13日公布,訂自2023年1月1日施行。
銓敘部說,如此修法會影響的事項包括:公保遺屬年金、公(政)務人員退休(職)亡故遺屬年金、公務人員在職亡故月撫卹金、公務人員遺族照護及因公死亡慰問金等,以上給與項目,對於子女都訂有以《民法》「未成年」為支領條件。所以,《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最直接影響就是,原來未成年子女支領給與年限縮短2年。
銓敘部強調,外界不用擔心,經過法務部和各主管機關商討後,會訂定配套措施,保障既有權益,准許《民法》成年年齡修正施行前,依原有法令及行政處分的案件,仍然可以繼續享有原有權利到20歲止。
銓敘部說,因此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審定給未成子女的給付案件,一定可以繼續領到20歲;已經亡故但還沒審定給與的案件,其未成年子女也一樣可以適用原有法令規定,領到20歲。(陳建瑜/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