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芳彥擁有綠卡,即使台灣護照遭撤銷,仍能在美國永久居留。資料照片
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因捲入扁家弊案,長期滯美未歸遭到通緝,他的護照早就遭到撤銷,但他擁有美國永久居留綠卡,極難引渡,遭通緝逾10年後,黃芳彥已在美國身亡,若經美國官方單位確認他身亡事實,北檢對他給予不起訴處分,但他涉案真相恐也更難釐清。
2009年黃芳彥遭通緝後,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收到國內司法單位公文,立即註銷黃芳彥的護照,並通知美方境管單位,包括移民局等機構。當時外交部說明,若黃芳彥有意回國面對司法,可以到辦事處申請返國專用護照,或是一份「入國證明書」,就可以成行讓他入境,但僅限讓他搭機回台,回到國內還是得面對司法。
不過麻煩的是,台美之間沒有引渡協定,除非黃芳彥在美國觸犯重罪,例如販毒或是洗錢,遭美國判刑、綠卡遭撤銷後,才可能讓黃芳彥返台。也因如此,黃芳彥決定一走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回過台灣,如今客死異鄉,讓人唏噓。(政治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