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社工薪資新制上路,每月薪資樓地板提升至3萬4916 元,但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王婉諭今(30日)指出,社工薪資被迫回捐陋習仍積習難改,且惡意欠薪也時有所聞,尤其頻傳機構巧立名目,以求取代「社工人員」之名,規避薪資新制,要求政府檢討社工勞權三大問題,並籲建立「黑名單機制」,作為不發放單位補助的依據。
對此,衛福部表示,內部曾研議建立黑名單機制,但仍須法律授權,「會再繼續努力」。
邱顯智、王婉諭今天上午偕同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竹北受害社工師、高雄市晚晴社工回捐案受害社工,舉行記者會。
邱顯智指出,2019年監察院糾正衛福部,指長期漠視委辦或補助辦理的法定社會服務,導致社工勞動條件低落,1年過去了,社工界仍存在三大勞權問題,包括被迫回捐、惡意欠薪、變更職稱規避社工薪資新制。
高雄市社工工會秘書長郭志南指出,長年以來,社工勞動條件不佳,已非新聞,像常態人力不足、案量超載及文書作業過於繁瑣,或聘僱任期不穩定、不當解聘的勞資爭議頻傳,更遑論超時工作未能如實登載、不如實給付加班費或補休定期消滅等明顯違反勞動基準法的職場常態。
受害的梁姓社工師控訴,她今年6月1日受聘於承接新竹縣社會處的委外案件的世涓全人社工師事務所,8月31日離職,該事務所不但積欠工資,甚至還主張當事人是承攬人員,以至於她根本沒勞健保,甚至主張除非社會處核銷,否則事務所不會給予薪資,導致直到11 月才領到6月薪水,被積欠的7、8月薪資,至今仍未給付。
梁姓社工師說,她依勞資調解決議到新竹縣社會處處理核銷,只要事務所向新竹縣社會處申請核銷,即可全額撥款,並不需要事務所付出額外薪資成本,但事務所竟惡意不向社會處申請核銷,社會處也多次請事務所補上申請,事務所仍堅持不申請社工的薪資;更誇張的是,該事務所負責人憑藉自己是新竹市社工師公會常務理事,濫用檢舉申訴騷擾受害人,包括惡意檢舉違反《社會工作師法》、違反社工倫理及偽造文書等,惡整社工。
郭志南也提到,社工常見的違法形態,又以薪資回捐最嚴重,接受政府部門委託或補助的民間社會福利服務組織,透過各種不當的手段,直接苛扣或要求受雇的社工人員從每月應領的薪資所得中,定期捐款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給組織的「奇規陋俗」。
郭說,過往也有許多案例指出,社工人員若拒絕回捐,不但可能遭受主管、同事的冷暴力,甚至可能會被迫離職,如今年7月底迄今,陸續有超過20多位的社工出面指控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薪資回捐的陋習,長達10餘年,總回捐金額超過百萬,但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僅裁罰3500元,甚至不影響該單位的投標資格,不但突顯既有稽查制度存在諸多漏洞,更是可見政府部門對於違法侵害社會工作人員的民間社會福利服務組織完全沒設防。
郭志南指出,社工薪資新制上路就爆發諸多爭議,如高雄市鳳山光復育兒資源中心為規避新制,直接要求社工轉任為「教保員」,而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則另創「社福宣導員」,就是為規避社工師薪資新制的名稱,不叫社工人員,就可不用給規範薪酬。
王婉諭強調,為有效節制單位回捐,遏止長期嚴重損害基層社工勞動權益事件,衛福部應在「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的督導考核中,明定「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屬實者,衛福部自查獲屬實之日起2年內不予補助。
邱顯智表示,建立社工薪資新制,本是政府美意,但不可讓雇主有鑽漏洞空間,對於社福單位以更改社工職稱規避薪資給付,要求政府積極通盤調查,並考慮在制度上,建立行政裁罰機制。
王婉諭呼籲,社工勞權議題涉及勞動部、衛福部執掌,請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由政委出面協調維護權益機制,並研議於衛福部官網,特別公布違反勞動相關法令的社福單位。(周彥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