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現行約定利率上限20%調降為16%。資料照片
為打擊高利貸業者並因應國際經貿變化,立法院院會今(29日)三讀通過《民法》第205條條文修正案,將現行約定利率上限20%調降為16%。
現行《民法》第205條條文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20%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該條規範法定利率上限,被視為重利罪與否的判斷標準,但其20%上限高於各銀行放款與借貸利率,使高利貸業者可透過司法訴訟得利。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提案說明指出,我國銀行周年定存利率約為1%左右,以高達20倍的利息作為利息上限顯不合理,另就國際實務角度,美國多數州規定利息上現在10%以下,為因應國際局勢、中美貿易、肺炎疫情衝擊國內外經濟發展,有修正利息上限的必要。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民法》第205條修正案,明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16%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呂晏慈/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