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通過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於上月3日遭立案起訴詐欺罪,法官裁定關押至明年4月候訊,雖於上月23日裁定以現金1000萬港幣(約3632萬元台幣)保釋外出,但12月31日保釋遭擋,香港國安法官批准律政司上訴,扣押至2月1日再訊。黎智英的堅持與付出是犧牲自己幫助別人,是具有真正的「勇氣」,對香港人來說是有重大意義與影響力,也是非常可貴的,我為黎智英加油打氣,「你的堅持是有意義的,我們在台灣也會繼續我們的堅持與努力,也希望你繼續堅持下去,保重身體!」
就法治層面來看,黎智英當時遭關押、不准保釋,以及刻意對他上銬、綁腰鍊的動作,其實都是有某種恐嚇的意義,實際上是中共想要警告民主抗爭者,意指如果連黎智英這號人物都會受到這種待遇,其他人自己要小心,這是中共之所以用這麼強烈的手段的原因。
美國將由拜登接任總統,我認為,民主黨一向較看重人權議題,勢必在1月20號上任之後,中國將與美國在貿易等領域進行談判,因為拜登會更加訴求人權面,未來拜登一旦開始談論人權的時候,中國勢必要拿出牌來交換,黎智英被關押可能就成為中國對美國談判的籌碼與條件交換;因為這個原因,所以除了黎之外,香港民主派其他具有象徵意義的年輕的政治人物,接下來可能也會被關押。
整體來看中共對香港的打壓仍然會持續進行,黎智英被指控的罪行其實都是非常的輕,但是為了要羅織入罪,中共現在已經把原本在香港法律上不會被列為罪行的,包括「推特追蹤」、「按讚」等行為通通列入罪行,顯示中共已不再以香港本身的法治來處理司法案件,而是以中國相關的手法來處理香港事務。
這對台灣來說其實是一個重要的警示,因此台灣人是否應該抱持著想偷雞摸狗、慢慢混過去,藏在中國底下賺取利益,還是應該採取比較嚴正的立場,與香港站在同一陣線,一起來支持黎智英與香港民主派人士,形成一個團結的聯盟,捍衛自身的權益,是非常重要的。
黎智英雖然並非香港出生,但他對香港的付出大家都看得到,重點在於他早已經擁有離開香港的權利,他也擁有足夠的財富,但他卻選擇繼續留下來跟香港人一起奮戰,甚至願意作為一個民主意義上的標竿因此被關押,他的犧牲已符合倫理學上的「勇氣」基本含義,就是「犧牲自己幫助別人」,是非常可貴的。
或許有人會覺得他的犧牲也很難改變中共,可是如果少了這種重要的人去做出犧牲,就會少了帶頭或示範的意義,這就像台灣早期民主運動一樣,台灣今天也因為過去的民主前輩,而有了民主的成果,黎智英原本可以選擇離開,選擇更好的晚年生活,但他選擇留下甚至被關押,這可以讓香港人反思在這個運動中角色是什麼,應該要為了什麼價值觀奮鬥。
台灣的媒體環境,即便台灣已非常自由民主,就算不會受到威權政府的壓力,但可能會受到媒體老闆的壓力,但我在《蘋果日報》撰寫政治評論專欄多年,從未接受任何的壓力,充分建構一個適合言論自由的媒體環境,這是黎智英非常值得被支持與肯定,也是一個相當不錯的示範。(突發中心塗豐駿/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