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全球肆虐,許多海外僑民無法回國,依照《戶籍法》規定,出境二年以上就得遷出戶籍,致使許多海外僑民憂心戶籍遭除籍。僑委會副委員長徐佳青表示,由於《戶籍法》難有彈性,但他們會就個別權益受損部分,跟個別相關單位配合做彈性處理。
國民黨立委溫玉霞日前在立法院總質詢時提及,很多海外僑民反應,因為疫情關係,不敢搭飛機返台,但若超過兩年,將面臨被除籍問題。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承諾,若因疫情關係,這種特殊狀況,的確應該特別考慮。
溫玉霞今(28日)在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時再度質詢僑委會,針對上述問題的處理進度?徐佳青指出,他們在12月中下旬兩度去文內政部,主要是提醒有強制除籍的問題,內政部刻正針對法律問題有給予相關回應,但目前根據法律的規範,是很難有彈性的作為。
徐佳青強調,他們要就實質個案收集比較完備,再看關於全民健保、自有住用土地稅金、或者公民權利受損部分(投票、公投等)協助。這個母法在內政部部分,現在沒有辦法修法撼動,但就各項權益有可能受到影響部分,另外給予解套的配套措施,因為這牽涉範圍廣,包括健保署、國民保險署等,還在了解中。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也強調,逕行遷出是在《戶籍法》第16條明文規定,規定其實非常清楚,也沒有任何一條是可以就有特殊狀況可以給予彈性,明明白白規定;「連一點特殊條文內都沒有可以(彈性)這樣處理。」
溫玉霞質疑,是否代表希望現在僑民趕快回來?這樣是否會造成國家負擔?徐佳青表示,他們也是非常重視,因為除籍而造成相關權益部分,僑委會來進行協助處理,因為《戶籍法》條文規定非常嚴謹,執行戶政業務的人也不能貿然移動法條,只能就旅外國人因為兩年內無法回國之下,權益上哪幾個跟相關單位配合做彈性處理。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也關切,目前就個案如何協助僑民保障權益?徐佳青表示,若以全民健保為例,因為除籍兩年,回而來加保需有設籍六個月以上的規定,這部分僑委會會向衛福部行文,希望給僑民彈性,像是僑生因居留不能超過120天,但今年也放寬解釋不受120天的限制,疫情期間不納入120天計算,因此他們會跟個別主管機關進行協商了解,在疫情上如何因應個案處理,但不能涉及法案整體修法或制度性的規範。
徐佳青也說,就國民年金部分,還沒有到請領年齡,不受任何影響,若是以屆齡請領老人年金的規定,經協調結果可以在原來僑居地,跟駐外館處申請居住證明,寄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就可以繼續請領老人年金,不受到影響,類似如此權宜性作法會持續進行。(陳建瑜/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