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社宅】蔡壁如批蔡英文 「對不起年輕人」 拖延囤房稅、實價登錄2.0

出版時間 2020/12/09
蔡壁如左批蔡英文「對不起年輕人」,右摃內政部營建署做假新聞。蔡壁如辦公室提供
蔡壁如左批蔡英文「對不起年輕人」,右摃內政部營建署做假新聞。蔡壁如辦公室提供

台北市明倫社宅3房型租金破4萬,引發熱議;內政部營建署昨表示,市場平均租金8折以下,是中央與多數市縣的基本原則;但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今(9日)表示,內政部有責任訂定社宅租金與分級收費基準,不能都推給地方政府,並點名營建署「發假新聞」;她還批評,民進黨用居住正義拿很多年輕人的選票,但總統蔡英文對實價登錄2.0、囤房稅相關修法一直拖延,「對不起年輕人」。

蔡壁如批評,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提出「住宅三箭」,但實價登錄2.0、囤房稅相關修法卻一直拖延,民進黨用居住正義拿很多年輕人的票,但這5年政府所做的,「對不起年輕人」。

營建署昨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場平均租金8折以下,是中央與多數市縣的基本原則,且公有土地與建物不用繳地價稅、房屋稅,不該視為社宅成本之一。

蔡壁如今天赴東明公宅舉行記者會指出,內政部應遵守《住宅法》第11條規定,公布「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從法定期限的2018年12月23日至今,已拖延快2年,內政部有責任依第25條訂定社會住宅租金和分級收費基準,不能都推給地方政府。

蔡壁如指出,內政部營建署8日稱「公有公用之土地與建物,原本就無需繳納房屋稅與地價稅」,不符《房屋稅條例》第14條、《土地稅法》第20條規定,因社宅是公有出租給特定人用,不是公用,才會在《住宅法》第22條,訂定5+5年免稅的條文。

蔡壁如也說,據《住宅法》規定,社宅於興辦期間,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課徵的地價稅及房屋稅,得予適當減免,其租稅優惠,實施年限為5年,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以一次為限。她呼籲,為降低社會住宅成本,應該延長減免。

蔡壁如說,她要問營建署,若真的可以免稅,為何《住宅法》第22條還特別訂定「減免」的規定?自己和前立委黃國昌都主張要修法,讓社宅55年都免稅。

蔡壁如表示,若不是假新聞,那就是營建署不讀書,「說社宅是公有公用的土地和建物的營建署,難道認為任何人都可跑去住在社宅裡的人的家裡開party?這未免也太瞧不起住在社宅裡的人了吧!」她在文末更籲,「內政部趕快交作業,別忙著做假新聞。」

蔡壁如說,她要提出「社會住宅三大關鍵」,一要開源,讓房地合一稅注入住宅基金;二要節流,應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三則是訂定民眾可負擔基準、可負擔租金。(周彥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