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日前批准對台出售飛彈重鑑測案,但媒體踢爆,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未經國安單位同意,就逕向美方採購,連國防部長嚴德發事前也不知情。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也指出,空軍司令部未依規定簽報國防部核定,即向美方遞交發價書需求函,且事隔1年才發現疏漏,內控機制有待加強;另外,國防部倉促核定該計畫,預算案細節少,質疑國防部未審慎評估。
空軍司令部回應, 空軍依行政院主計處函釋「因應最新情勢戰備需要等特殊原因」,且以不增加全案總預算原則,在專案執行期程中運用案內可用金額,補充原彈藥採購不足數,並納入明年公開預算,送立法院審議,全案符合相關法規。面對敵情威脅日趨嚴峻,空軍有能力及決心捍衛國家,相關建案作業程序,按「國軍武器裝備獲得建案作業規定」辦理。
預算中心表示,空軍司令部2021年於「後勤及通資業務」業務計畫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分支計畫中,就「愛國者三型飛彈重鑑測」軍購案編列所需預算3億66萬7千元。但空軍司令部未依規定將全案計畫簽報國防部核定,即將發價書需求函送駐美代表團辦理,待美方公告已經國務院同意後,才發現作業疏漏,內部控制機制有待加強。
預算中心進一步指出,而空軍司令部在今年8月4日補提計畫後,國防部隨即於8月19日核定本案並納編明度預算案,是否詳實審查計畫內容恐不無疑慮。此外,本案計畫經費高達新台幣183億元,辦理期程長達9年,預算書卻未揭露全案計畫內容,恐難謂妥適。
預算中心提到,愛國者三型飛彈於2013年起陸續接收擔負戰備任務,依美軍規範,該型飛彈全壽期為30年,每10年須執行器材更換與重鑑測等例行性維保作業,因國內無執行能量,空軍規劃於2023年起陸續送美執行。本案依美方報價資料全案價款約美金6億932萬元(約新台幣183億元),期程為2021年至2029年。
預算中心表示,依國軍2021至2025年度作業維持費編列作業綱要計畫規定,應由後勤參謀次長室會辦資源規劃司及主計局等相關單位審查,並簽奉部長批准始可辦理。然空軍司令部未遵前述規定完成新增工作計畫報國防部核定程序,逕自於2019年6月25日將發價書需求信函函送我駐美軍事代表團辦理,國防部及空軍司令部並俟美方2020年7月9日 於網站公告已經美國國務院批准,始發現該項作業疏漏。
報告認為,雖然國防部說明,為落實單一窗口管制,令頒『國軍對美軍購案『發價書需求信函(LOR for LOA)』遞交作業管制作法』統一管制對美軍購案『軍事投資』及『作業維持』2大類發價書需求信函遞交作業,但空軍司令部將發價書需求信送至我駐美軍事代表團至美方同意供售期間長達1年,國防部及空軍司令部內部控制機制卻全然未發現,容待檢討。(林惟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