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與監察院首度跨院合作,將監察院11個人權案件融入國家文官訓練課程當中,其中一個案例是較為人知的「為1萬8千元遭拍賣房屋的案例」,藉此提醒公務人員注意民眾的基本居住權。考試院長黃榮村強調,文官是國家穩定的核心,也是應該超越顏色政黨,「文官是色盲的」。監察院長陳菊則說,要讓台灣社會了解,文官是社會進步的基礎,不分藍綠,超越黨派,沒有比這個更重要,要尊重文官專業跟中立性,讓社會更美好更安定。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首度整理11個過去監察院調查的人權案例,包括曾經被媒體報導,一名打零工的男子,因為欠繳1萬8千元的交通罰緩,遭到行政執行處法拍房屋。另外,還有涉及原住民族、移工、身心障礙者、婦女等個案議題,提供文官訓練的個案教材。
陳菊表示,我們都有一個夢想,今天台灣社會文官是超乎黨派,是社會進步、國家進步最大的推手,像是日本及其他先進國家,不管哪個政黨執政,文官是為人民服務。
陳菊說,如果文官訓練過程中,能夠知道人權的重要性,知道人權沒有色彩、不分藍綠,切身人對人的尊重及同理心下,會有基本的維護及愛護,這樣的觀念就從文官開始,文官站在執行公務,依法行政,並站在第一線,若認知到人權重要性,對很多困難有同理心,並站在受害弱勢者的立場,國家不僅能夠達成人權立國,也會讓社會充滿美好。
陳菊說,未來也要跟教育部合作,教育部他們對師資、校長培訓,把人權的種子藉此合作不斷傳播,這何等重要。
黃榮村表示,公務人員要當全方位的人民公僕,負責的事務很多,假如沒有有效機制,傳達必要的訊息,及公務人員獲得有效的處理作法,容易陷入困境,不要陷入一種「有觀念沒主張,有想法沒做法」的困境。
黃榮村說,國家人權委員會找上考試院國家文官學院攜手合作,促進公務員人權,初步提供11實務經典案例,當為編定文官學院教案基礎之一,這些人權跟生活息息相關,也應該跨足其他的核心價值,這11個案例在政府機關決策跟處分,都對人民影響很大,公務員應該帶著人權處理公共事務,並且落實人權。(陳建瑜/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