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惠咬女警判拘80天 堅拒易科罰金!檢方提組合套餐任選

出版時間 2020/09/30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右)  前年聲援屏東市公勇路民宅拆遷,過程中咬傷女警,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80日,今天下午在支持者陪同下,到屏東地檢署聲請服社會勞動。羅琦文攝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右) 前年聲援屏東市公勇路民宅拆遷,過程中咬傷女警,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80日,今天下午在支持者陪同下,到屏東地檢署聲請服社會勞動。羅琦文攝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前年咬傷女警,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她一審時說想聲請社會勞動,上月底二審定讞時改口說想入監體驗。不過她今天下午仍前往屏東地檢署提出聲請服社會勞動,檢察官原則上同意,但因欠缺體檢表,10月12日將再度前往聲請。蔣月惠表示,不排除勞役最後5天改為拘役,入監「體驗觀摩」,可作為日後議會質詢或接受民眾陳情的參考。

蔣月惠是在2018年7月16日上午,因屏東縣政府執行公勇路拓寬工程,強拆不同意戶,蔣月惠到場聲援時怒拍桌子並大聲斥責工務處人員。警方見狀勸導排除。混亂中,蔣月惠咬傷張姓女警右手臂。警方在當天下午迅速針對涉及妨害公務、傷害罪蒐證畫面及相關告訴資料,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

 80
蔣月惠(中著藍衣者)在屏東市公勇路拆遷過程中咬傷女警,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80日。資料畫面

隔天蔣月惠帶花到縣警局表達歉意,因不被警方接受感到挫折,當場在警局嚎啕大哭。沒想到這驚天一哭,卻讓蔣月惠一夕爆紅,一開始有人批評她「水準太差」、「把警局當靈堂嗎?扯」,但後來陸續曝光她長期為弱勢團體及環保問題奔走的事蹟,成為全國家喻戶曉人物,並在前年底屏東縣議員第一選區以最高票獲得連任。

女警被蔣月惠咬傷手臂。資料畫面

蔣月惠表示,議員薪水7萬3千元,扣除勞健保後,捐給羅騰園6萬元,自己只留4千元。她希望聲請服勞役,將錢省下來捐助弱勢團體。雖然有朋友說願意幫她繳罰款,但是景氣不佳,像她今天拉了一上午小提琴,才募到100元,她不希望造成朋友的負擔。聲請服勞役,半年內要服完80天社會勞動,一天6個小時,她每天還是有很多其它時間,因未被褫奪公權,所以薪資應可照領,就能捐薪。

蔣月惠在咬傷女警後,隔天到警局要道歉,在警局內驚天一哭爆紅。資料畫面

今天下午兩名支持者陪同蔣月惠前往屏東地檢署聲請服勞役。蔣月惠說,檢察官給了很多種「組合模式」,例如勞役到一半,還可以選擇要繳剩餘的罰金或再到監所服牢役,檢察官還同意她避開11月議會開議,讓她可以順利行使議員權責,彈性相當大,讓她不斷稱讚檢察官。但是因為欠缺體驗報告,10月12日還要再提出聲明,但檢察官原則上是准許。

蔣月惠笑著說,她也在思考,是不是社會勞動的最後5天要改成服牢役,接觸監所內的生態,一方面如果遇到民眾有相關陳情,她比較能了解,另一方面說不定可以成為在議會質詢時的材料。(羅琦文/屏東報導)

檢察官原則上同意蔣月惠的聲請,並且給予許多彈性空間,讓蔣月惠非常開心。羅琦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