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共解放軍機連續侵入我「防空識別區(ADIZ)」,甚至飛越「海峽中線」挑釁,我空軍皆以廣播「接近我領空」、「接近我空域」,要求共機離開,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張競建議,國防部應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規範的「限制進入區域」,以確保我國防安全。而國防部高階將領在接受《蘋果新聞網》訪問時表示,會邀請學者專家共同研討,以強化對中共的「法律戰」。
對於共軍近來持續進入我防空識別區,甚至是逾越海峽中線一事,空軍將領即明確點出共軍目前態度就是「美軍在台灣海峽、南海搞自由航行權,中共解放軍就在台灣周遭搞自由航行權」,該將領憂心,兩頭大象打架,受害的永遠都是台灣。依據《國際法》規範,防空識別區僅是「國家依自身安全需要劃分,沒有國際法效力」,但國軍依據戰備相關規定,在我防空識別區內實施驅離、監控等作為。
空軍官員指出,廣播驅離內文大多是:「中華民國空軍廣播,位於台灣西部空域、高度xxxx公尺的中共軍機注意!你已接近我空域,影響我飛行安全,立即迴轉脫離!」內容會再依據共機接近台灣本島的距離而不同,逐漸加強力道。
戰略學者張競則認為,國軍以國際法所規範的「領空」作為廣播驅離界限,但基於國防安全考量,領空的空防縱深明顯不夠,也不符我空防安全預警能量。因此,他建議國防部,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1條:「大陸民用航空器未經許可進入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入之區域,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得警告飛離或採必要之防衛處置。」比照此區域。
張競指出,若共機仍進入我「限制進入之區域」,即可依據《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在限制區域內距台灣、澎湖海岸線30浬以外區域給予實施攔截及辨證後,驅離或引導降落。30至12浬外,實施攔截及辨證後,可開槍示警、強制驅離或引導降落,並對該航空器嚴密監視戒備。而未滿12浬之區域,實施攔截及辨證後,開槍示警、強制驅離或逼其降落或引導降落。
張競說,政府只要補正程序,宣佈中共軍機亦適用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入之空域」。若用「空域」算是勉強適當,但若使用「領空」就絕對牛頭不對馬嘴。(王烱華/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