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全代會2】黨務改革啟動!中常委最多兩任 解決萬年常委罵名

出版時間 2020/09/05
國民黨全代會去年辦在板橋體育館。資料照片
國民黨全代會去年辦在板橋體育館。資料照片

國民黨明(6日)將召開全代會,其中外界關注國民黨遭逢總統大選慘敗後,啟動改造工程,歷時半年研商的「黨務革新方案」是否能夠順利過關,在全代會中討論的黨章內容關乎中常委、中央委員任期與選制等,最具亮點的就屬黨務改革中,中常委限兩任8年任期,用以解決萬年常委罵名。

黨章、黨主席、副主席、中常委、中央委員等「一章四法」的修正,黨中央研修小組定案的一章四法修正內容,黨主席選舉部分, 將刪除「經具黨權之黨員百分之三以上連署者」始得登記為候選人的規定。

另外,現行黨章規定應設副主席,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位代理之,修正案改為「得」置副主席;中常委現行規定是39人至44人,改革案將選任常委32人減為29人,總人數是35人到40人,五席指定縣市長,修正為具黨籍的社會賢達及縣市長4人。 常委選舉採全國單一選區及二分之一連記法,任期改4年,最多2任8年。

現行中央委員人數210人,候補委員105人,修正案減為190人,候補50人,除了主席可提名160人,自行參選者登記時刪除連署規定,但任期則無限制。

另外,中常委名額中,除青年、婦女、海外地區及弱勢團體外,增加有民意基礎的鄉鎮市以上民選首長或民意代表,合計要有一半以上,青年名額由不得低於10%規定提高為15%。

中央委員名額上,為因應民意,提升青年、婦女、弱勢團體、鄉鎮市長、縣市議員以上之民選公職人員之比例,改為50%以上,並保障40歲以下青年比例不得低於15%,

黨產議題部分,全代會將重申護憲、護法不護產的決心,在保留必要辦公室與支付已退休黨工退休金、現職人員之年資結算金後,剩餘黨產全數捐公益。(戴祺修/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