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選會前副研究員吳佩蓉質疑嘉義市長黃敏惠的碩士論文,連畢業學校嘉義大學圖書館也查不到,「比抄人更省力」。對此,嘉義大學今天凌晨1點緊急發表聲明,指黃經公開招生考試,包含筆試及口試,於2002年9月就讀該校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EMBA),2005年1月通過學位口試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黃敏惠則在臉書提出畢業證書,並對於質疑感到遺憾。.
國立嘉義大學聲明,嘉大在2000年9月,依教育部規定提出申請管理研究所EMBA碩士在職專班,授予管理碩士學位。於申請增設、調整系所班組計畫書中載明,考量學生皆為在實務界工作在職人員,除核心課程及整合課程計36學分,另需選修9學分始得畢業。
該專班得不修習論文,但須另修習「台灣企業問題研討」,並繳交專題報告替代;如此,一則符合因材施教之原則,二則可以與管理教育最先進之美國採取同步措施,三則亦可兼顧在職人員實際的狀況。
黃敏惠經國立嘉義大學公開招生考試,2002年 9月到國立嘉義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就讀,在校2年半修畢所有必、選修課程學分,符合報部申請在職專班修業規定,並在2004年12月參加企業問題研討公開發表,於2005年1月通過學位口試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
黃敏惠本人也在臉書澄清,她獲得碩士學位一切合法,「針對特定人士抹黑質疑,敏惠深感遺憾」。
黃敏惠說,自2000年進入「國立嘉義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學分班」就讀,於2002年考取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並於2005年1月完成學校畢業要求,正式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絕無「進擊」、「升值」之事。
2001年,嘉義大學是教育部當時唯一核准「碩士論文」與「技術報告」雙軌並行的碩士在職專班學校,黃敏惠強調,選擇以實務導向的技術報告,一切合乎當時制度與法規。「技術報告具有解決實務問題的價值,我不是特例,也未鑽法律漏洞」。
黃敏惠表示,畢業前也依學校規定,參加口試答辯及技術報告公開發表會後,正式取得碩士學位,當時制度並無規定需將技術報告上傳至「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等資料庫,針對論文典藏議題,敏惠也非特例,所有程序皆依校方規定完成。黃最後強調事實勝於雄辯。(徐彩媚/嘉義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