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兩年前將律師考試增加「400分門檻」,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30日)舉行記者會質疑,該門檻讓考生在面對申論題時,「賭運氣不是賭實力」,像樂透一樣,隨閱卷老師不同分數可差異介於20分到37分之間,應廢除該門檻,讓考試更公平。
高嘉瑜今天上午舉行「考選部自打嘴巴,廢除400分門檻,讓律師考試更公平」記者會。高指出,我國律師考試制度在2018年以前,維持在9%到10%之間,不過自2018年前考選部長、大法官蔡宗珍就任期間,增加四大核心科目的「400分門檻」後,同年律師考試錄取率下降到8.58%,2019年更跌至6.12%。
高嘉瑜說明,2011年到2017年的律師考試測驗,考生須分別在第一試選擇題即法學知能,以及第二式申論式試題和專業能力兩階段達前33%;但在2018年後則改為,第一試考《憲法》、行政法、《刑法》等專業科目,第二式考《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4大核心領域,以及選考科目和國文等,除了總分排名33%外,尚須在4大領域科目超過400分。
高嘉瑜指出,這400分門檻包括一部份申論題分數,隨著閱卷老師不同,給不同老師改,差異直可能從20分到37分,沒有一個標準的申論題評分方式,對考生來說不公平,「是賭運氣不是賭實力」,亦對提升律師素質無幫助。
律師考試改革陣線副召集人湯竣羽說,自己是被400分門檻刷掉的考生之一,呼籲應建立合理公平的考試制度。他質疑,律師素質透過該門檻就可以提升嗎?且過去設立選考科目的目的,是因希望有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可以在不同領域發揮,但在新制下選考科目被排除,是否代表選考科目不重要?
考選部科長王睿君會中僅回應,未來會將就委員提出的建議,帶回去研議,謝謝大家對這個議題的重視。(呂晏慈/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