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三飛彈烏龍軍售 空軍副司令范大維列懲處名單

出版時間 2020/07/21
空軍司令部參謀長黃志偉中將。王烱華攝
空軍司令部參謀長黃志偉中將。王烱華攝

美國國務院日前批准軍售台灣「愛國者三型防空飛彈重鑑測案」,但包括國防部長嚴德發、空軍司令熊厚基上將等人事前完全不知情,引發各界批評,空軍司令部參謀長黃志偉中將今(21日)坦承,此事件是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直接將「愛三定更件申購案」,直送我駐美軍事代表團,並未依據軍購案程序核批,因此國防部將懲處時任防空部指揮官、現任空軍副司令的范大維中將,及相關承辦人員。

至於國軍在軍事採購程序上出現嚴重瑕疵,國防部戰規司建軍規劃處處長黃文啟表示,過去對美遞交發價書需求信函,由作業維持費管制單位及軍事投資管制單位個別管制,未來將由戰規司統籌辦理,所有經核定的案子,要遞交發價書需求信函前,都必須送交戰規司統一進行審查,簽奉權責長官核定後,再向美方進行後續的發價程序;同時戰規司也會跟駐美軍事代表團構成稽核程序,在遞交每一份發價書需求信函後,駐美軍事代表團會再向戰規司確認,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對於防空部為何會將愛三案直送駐美軍事代表團,黃志偉表示,此案是因為所購買的愛國者三型防空飛彈來台已將屆10年的檢整期,依美軍規定即必須購買定期更換零件,也由於此案是愛三滿10年後首次提出定更件申購案,為愛三下個10年的服役周期作準備,但是防空部未確實遵照國軍年度作業維持費編列作業綱要計畫規定,直接把案子送到駐美軍事代表團進行後續作業。至於此項預算是否逃避立法院審議,黃志偉強調,即使現在美方已經公告此軍售案,但後續作業也要將預算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我方才會再與美方簽約,開始執行。
 
至於過去對美遞交發價書作業,黃文啟則表示,任何購案首先是要完成國內預算計畫跟建案作業,而作業維持費屬於預算計畫,必須在完成後才能夠進行採購程序,辦理發價書需求信函遞交給美方,本案造成疏失最嚴重的地方就是防空部沒有完成作維費預算計畫的核定就直接發文遞交,才會產生問題。(王烱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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