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消防三等特考發生洩題事件,考試院日前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及格資格。考試院今(1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院會決議定於今年10月31日於台北考區國家考場試區,重新舉行考試,應考人限遭撤銷及格資格者及在2018年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前系主任沈子勝遭檢舉在2018年利用擔任消防三等特考審題委員身分洩漏考題,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考試、洩密等罪嫌起訴。考試院院會日前決議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及格資格,所遺職缺將擇期重新舉行考試。
考試院表示,201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原先在2018年6月10日舉行完畢,其中,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發生部分應試科目涉及洩題,經考試院會議決議,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及格資格,及該項考試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之不錄取處分,另擇期重新舉行考試。
考試院說明,此項考試需用名額50名,應考人限前述遭撤銷及格資格者及原先在2018年6月舉行的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應考人不須再行報名及繳交報名費,考試通知書將由考選部主動通知並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重新考試科目為前於2018年本項考試舉行前涉及洩漏試題重點的「消防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火災學與消防化學」、「消防安全設備」、「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等4科目。
考試院指出,成績計算以本次考試對象前於 2018年 6 月應考、並經保留之 「 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2普通科目及「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專業科目之成績與重新考試之4專業科目成績,依本考試規則第 6 條規定併計總成績。
此外,考試院今也於院會通過「202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增列需用名額40名」。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35名,依據銓敘部再次提報缺額,增列司法院需用名額40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75名,其中司法院100名,法務部75名。(林麒瑋/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