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振昌別墅頂樓違建。
第6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賴振昌爆出別墅違建案,遭疑「知法犯法」,賴振昌與主管的北市都發局雙雙澄清過去14年間曾經拆除過違建,但現在又遭踢爆,14年來不僅違建未拆,甚至還「增高、長胖」。台北市議員張斯綱表示,請都發局調出相關拆報紀錄,一次完整澄清說明,不要冤枉北市府與準監委提名人賴振昌。
張斯綱表示,賴振昌的違建案,檢舉人的拆報一定都有紀錄,都發局應該把紀錄公布,不要冤枉北市府或是賴振昌,調出紀錄也能清查市府內是否有人刻意包庇,相關拆報的年份都可以做清查,也希望爆料人能否拿出更多的資訊,特別是電梯因為有動到主建物結構,所以都要申請建照,請相關局處一併將資料拿出,以正視聽。
張斯綱提到,是柯市府一直以來對違建查報很嚴格,有些民眾陳情自家只是鐵窗超出一點,市府就一定要拆除,完全沒有任何空間,除非是民國82年前的建物,有法規問題,才有討論的餘地,對台北市議員來說是沒有選民服務道違建這一塊,所以該案還要看台北市政府,是否對賴振昌與一般民眾有雙重標準的問題。
張斯綱強調,監委職務是要監督別人不法,雖然違建不是滔天大罪,但這是態度問題,賴振昌與蔡政府都應該好好思考。(戴祺修/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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