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520就職演說時提到,「國家人權委員會」在8月掛牌運作,是台灣落實「人權立國」理念的里程碑,也是監察院轉型的起點。人權委員會掛牌在即,但因人權案件範圍廣泛,舉凡司法冤獄、外籍移工、軍中案件等都與人權有關,在無法明確界定下,現任監委憂心,人權委員會監委與一般監委恐出現案件紛爭,甚至可能出現監委A、B咖之分。
目前監察委員依照職權行使,可針對特定案件提出申請後進行調查,再將調查報告送交相關的常設委員會,經通過才會對行政機關提出糾正或彈劾。
《監察法》修正草案新增人權委員會處理事項,但人權議題涵蓋極廣,監院現行常設委員會7個常設委員會也會觸及人權議題,有監委質疑,法案未明定非人權委員會監委是否也可查辦,未來要怎麼區分?
《監察法》修正草案也新增,人權委員會除得對案件進行調查外,經決議可進行系統性調查或訪查,監委認為,這樣在面對校園性侵案時,可望能提出完整的調查,找出系統性問題。但也有監委質疑,出現校園性侵案件時,一般監委是否可調查,還是一律得納入人權委員會,若納入人權委員會進入系統性調查,會否影響個案進度與時程。
監委也提到,目前監委行使職權都是以「事後」案件的糾正及彈劾,但人權委員會監委可「事前」就介入,甚至是預防侵害權力事件的發生,兩者職權完全不同,彼此也會出現認知落差,人權委員會監委的職權甚至大於前者,最終是否出現同樣是監委,卻職權行使不平衡的問題。監委更擔憂,最後會不會出現,人權委員會監委辦大案,但其他監委只能辦小案的情況,導致監委有A、B咖之分。
此外,目前人權委員會並沒有另行編列預算,也沒有增加調查官。監院人士指出,以目前監察院88名調查官的能量,一旦國家人權委員會要調查大型案件時,調查官負擔大增,甚至還可能出現監委之間爭奪調查官的可能。(陳建瑜/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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