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全國人大明(28日)將表決「港版國安法」草案,引發港人強烈抗爭。實際上,自去年6月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陸續有香港人透過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義務律師團等民間團體,尋求政治庇護,長期關注難民議題的台權會法務主任王曦表示,在最高峰期每天都接到港人尋求援助的資訊,雖然政府部門對香港議題展現善意,但仍有很多個案面臨無法舉證、無法找到雇主、或者因現行申請程序和流程不夠明確而疲於奔命的狀況。
去年六月開始,香港反送中運動漸熾,陸續有香港民眾透過台灣民團,尋求政府的政治庇護,結至目前為止,已經超過兩百人。王曦透露,去年9月下旬,正值台灣發起撐港遊行前後,全港示威衝突發展更激烈嚴重,透過電話、網路向台權會尋求援助的個案增加,也有透過台灣義務律師團Telegram聯繫的港人,「每天都會收到不同香港人的訊息」。其中,台權會扮演居中聯繫角色,轉介兩百餘件案例給台灣義務律師團,提供港人法律協助。
王曦說,這群人年齡分布廣, 從國中在學年紀,到4、50歲成年人都有,其中有超過半數是20多歲左右的年輕人,因年紀輕,經濟條件無法滿足經濟移民600萬以上投資門檻,只能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以政治因素為由尋求台灣政府援助。她分析,多數來台者都是因為對未來香港感到擔憂,甚至在去年6月、香港情勢並未進入最嚴峻階段時,就有人陸續來台,其中有處在運動核心並被起訴者,也有單純上街遊行、並未被起訴的港人,「對他們來說,香港情勢沒有『最慘』,只有『更慘』」,因此決定跨海來台。
王曦指出,尋求政治庇護的港人來台後首要面對的問題是,必須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延期停留,可是,雖然台灣政府對港人展現善意,初期仍因機制、程序不明確,加上一時間太多人遞件申請,導致往往需等待5到6個月才能知道是否通過專案、申請居留權,並留在台灣。她補充,近期因行政部門有處理經驗,加上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已大幅縮短此階段的申請時間。
另一方面,對於尚未能以專案處理的港人來說,當其成功申請延期停留,並欲申請居留時,又會面臨另一個問題:滿20歲的成年人欲在台灣就學、或者在台灣找工作,依現行規定必須附上香港警務處簽發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意即「良民證」。王曦稱,許多赴台港人因參加「反送中」運動被起訴,就算沒有被起訴,也會因擔心「驚動」港警,而不敢申請。
至於能以專案申請居留權者方面,王曦表示,港人可以自己的證詞或司法文件,申請在台居留權,包括被起訴文件、在中國網路被起底畫面等,都可以成為證據,不過,有部分來台港人並沒有這些書面文件,卻在港被跟蹤、監視等,這些狀況就較難舉證。
王曦透露,每個來台尋求援助的港人個案,都有不同面貌,例如有與父母、家人決裂,獨自來台的香港年輕人,也有持續與香港親屬持續保持聯繫的港生,且不少人是第一次出國,面對與香港迥異的生活環境,難免會遇到不安、或者其他生活難關,因此,相關團體也提供心理諮詢服務,轉介個案給相關社福機構。
王曦說,針對部分有租屋需求的來台港人,台權會也會提供台灣租屋市場、注意須知等資訊,提前告訴港人們「哪類房子不能租」,或提供其交通資訊,介紹台灣的地理環境等,協助其面對各種生活狀況。
王曦指出,多數來台的香港年輕人選擇繼續在台就學,部分也進入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就讀,可是也有其他港人會面臨尋找工作的壓力,因為現行法規規定,在台灣申請工作簽證,必須要有雇用證明,但對因政治因素來台的港人來說,「找工作很困難」。
王曦補充,台灣對來台尋求援助的香港人釋出善意,政府部門也增加審查效率,然而,仍有很多個案面臨無法舉證、無法找到願意提供雇用證明的雇主、或者因現行申請程序和流程不夠明確而疲於奔命的狀況,對赴台港人來說,現階段最迫切、懸而未解的,都是法律面的問題。
王曦說,現行《港澳條例》第18條僅規範,「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實務面仍須透過修法,或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明確規定「必要之援助」的要件和內容。
她說明,雖然蔡政府對港人釋出善意,但無法保證數年後,新任政府是否仍以同樣態度看待香港議題,因此,仍需透過完備法制面,保障港人人權。(呂晏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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