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舊換新僅補助電動機車 立委質疑澎縣府獨厚副議長家族

出版時間 2020/05/21
gogoro電動機車去年10月在澎湖設點,由澎湖縣議會副議長陳雙全家族經銷。資料畫面
gogoro電動機車去年10月在澎湖設點,由澎湖縣議會副議長陳雙全家族經銷。資料畫面

澎湖縣政府動用離島建設基金僅補助電動機車購置,立委楊曜今晚在臉書公開質疑「金門、馬祖皆有補助汰舊換新購置七期燃油車,澎湖為何獨厚電動車?」並點名澎湖縣議會副議長陳雙全家族剛開始經銷gogoro電動機車,澎縣府就史無前例地以離島基金及自籌財源雙重補助電動車購置,這一切太巧合,呼籲民進黨議會黨團應該好好發揮監督的角色,別讓購買七期燃油車的民眾,損失了該有的權利。
 
去年中央為提高離島地區電動機車比率,同意由離島建設基金補助金、馬、澎離島三縣購置電動車補助,其中金門、連江縣均已通過議會審議,補助汰舊換新購置七期燃油車和電動車,並在今年4月公告實施。
 
然而,澎縣府雖爭取到450萬中央補助款,加上地方配合款150萬,在去年底送交議會審議,卻只預計加碼補助新購電動機車,重型每輛補助1萬8,000元(240輛)、輕型每輛補助1萬元(60輛),但尚未獲議會通過。
 
楊曜指出,機車汰舊換新,是經濟部為扶植產業補助電動車,環保署為了減少空污,補助電動車同時也補助七期燃油車。而澎湖推行低碳島多年,購車補助應該著重在空污量減少。然而縣府動用離島基金卻只補助「電動車」,排除符合環保的七期燃油車!

因此呼籲澎湖縣議員要維護傳統機車行及選購符合空污標準的七期燃油車鄉親的權益,更強調補助經費應該是雨露均霑,不該是縣長送給副議長的禮金。
 
澎湖縣政府回應,澎湖補助購買電動機車模式與全國一致,直接補助購買人,而非車行,目前澎湖有三大廠牌電動機車,民眾可自由選購,沒針對特定對象。

至於民眾若汰換老舊機車購買七期燃油機車,環保署提供澎湖、金門、連江一致補助標準,今年補助5,000元,明年補助3,000元。未來在財源許可的情況下,可研議加碼補助換購七期燃油機車。(許逸民/澎湖報導)

楊曜今晚在臉書貼文公開質疑,澎縣府動用離島建設基金僅補助購買電動機車,有獨厚澎縣議會副議長陳雙全家族之嫌。翻攝楊曜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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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ro電動機車去年10月在澎湖設點,風光揭幕。右起依序為澎湖縣政府環保局長陳高樑、昇恆昌股份有限公司吳秀光副董事長、副議長陳雙全,議長劉陳昭玲、陳雙全母親和當店長的陳雙全兒子陳毓仁。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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