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vs.防疫】總統暫不頒緊急命令 石明謹分析有2考量

出版時間 2020/03/18
行政院拍板禁高中以下師生出國,引來防疫與人權之爭。圖為學童量額溫。資料照片
行政院拍板禁高中以下師生出國,引來防疫與人權之爭。圖為學童量額溫。資料照片

近日確診個案大多是境外移入,武漢肺炎疫情緊張,行政院日前宣布禁止高中生以下師生出國,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痛批「違憲」,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昨建請總統蔡英文發布緊急命令,讓防疫作戰有法源依據,但總統府表示,目前暫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的需求。

楊志良痛批禁止師生出國違憲,「限制民眾遷徙自由」。認為《傳染病防治法》並無提到可以限制民眾自由,「我沒有病、很健康,為什麼我不能出國?……我聽不懂!」為了依法有據,林昶佐認為立法程序恐趕不上病毒的傳播與發展,因此有緊急命令發布的需要。但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目前國民出入境相關防疫限制,都有適用法律基礎及授權,足以因應當前防疫上的必要,暫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的需求。

球評石明謹昨也支持總統應發布緊急命令,但總統府考量後暫無必要,他在《臉書》 指出,不輕易使用緊急命令主要有2項考量,「第一這是非常手段非常權力,使用時機很容易被敵對政黨用來攻擊」、「其次是緊急命令有可能製造人民恐慌、股票下跌、經濟活動緊縮,甚至可能提高其他國家對台灣旅遊安全層級等等」。

石明謹說,就第一點來看,目前防疫表現受肯定,因此在野黨的攻擊一般上沒有什麼效果,建議「讓整個指揮體系擁有正當的法律授權,實務上還可以執行更多現在做不到的政策。」再看第二點考量的情況,「現在就算沒有緊急命令,整個局勢也已經是如此了」。

他認為,抗疫重要,如果能從更高的視野來看,同時可以建全國家的體制,讓所有的政策都得到完整的法律立足點,那就更好不過。

【報你知】緊急命令
《憲法》第2條第3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10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上次緊急命令發布,是因應1999年921震災,為執行災後重建,時任總統李登輝發布了緊急命令。(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
總統暫不頒緊急命令,石明謹分析有2考量。翻攝石明謹臉書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蘋果「升級壹會員」閱覽,版權所有,禁止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在紙本或網路部分引用、改寫、轉貼分享,違者必究。


全境封鎖2.0明零時起禁來台轉機 桃機日運量不到去年5%
全境封鎖2.0明零時起禁來台轉機 桃機日運量不到去年5%
出版時間: 2020/03/23 17:21
【緊急命令】立委憂引起恐慌 籲修法完備授權
【緊急命令】立委憂引起恐慌 籲修法完備授權
出版時間: 2020/03/18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