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2月27通過的「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今(4日)起兩天立法院各委員會進行審查。根據各部會提出的預算案書面報告,總上限達600億,其中經濟部規畫將發20億的「振興抵用券」,用於餐飲、零售、商圈、市場的消費優惠措施;而文化部也有3億的藝文抵用券,鼓勵民眾到藝文展演、電影院還有書店等消費。
針對「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今天起兩天,將在立法院進行財政、經濟等六個委員會的聯席會議審查。根據主計總處的書面報告,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所需經費上限為6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其中300億財源來自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另外300億則是依法舉借債務支應。
其中,根據經濟部提出的預算報告書,經濟部佔600億預算的最大宗,約204.91億元,其中近100億元昨為充實企業信貸保證基金,另外經濟部並匡列20億元預算作為振興抵用券,預計用在包括餐飲、零售、商圈、市場的消費優惠措施。立委3日質詢行政院長蘇貞昌時,有人認為抵用券數額太低,也有人認為20億不夠,蘇貞昌也表態,若基金不夠,不排除用預備金支應,也認為不應限制異地消費。預估抵用券預算將會成為審查的討論重點之一。
此外,根據文化部預算報告書,文化部這次提出8億紓困預算,其中規劃3億的藝文抵用券,用於鼓勵民眾到藝文展演、電影院還有書店等消費。
其餘部會方面,衛服部編列169.6億元,包含照顧假防疫補償金、防疫人員津貼;交通部167.7億元,補貼交通運輸及觀光產業;農委會35.6億元,辦理農漁產品產些及業者補貼;教育部5.8億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2 億元;原住民族委員會2億元;內政部1.7 億元;客家委員會1.5億元;海洋委員會編列1億元等,進行防疫及紓困業務。(程遠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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